学校为了统计、提升就业率,一般都会极力提倡学生尽早签订三方协议,甚至要求必须签订。甚至有个别辅导员会以不让毕业、不给毕业证、报到证等条件作为要挟,强迫学生必须签订三方。
那么,毕业生到底要不要签三方?
首先我们要了解,签三方的意义是什么。三方协议一是学校和就业主管部门用来统计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情况的依据,也是学校安排毕业生报到证、档案去向的依据。第二,三方协议有约束和制约的作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就说明双方已经达成就业意向,不能随便毁约、违约。三方协议一签,在毁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说三方协议的签订对双方来说,尤其是毕业生,更有利的一面是保障作用。
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三方协议。学校更不能以就业率、毕业证、论文能否通过与三方协议挂钩,这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要不要签订三方协议,需要毕业生根据就业情况和实际意愿来决定。如果你找到了心仪的单位,没有其他顾虑,可以签,早早确定好工作也早安下心来。
如果学校催,自己又不想随便签,也有一种方法可以解决:找那种毕业生人事代理机构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对学校有个交代;其次,也解决了档案、户口、报到证的问题。即使后面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需要另外签订三方协议和调转档案,只需跟对方协定解约就可以,完全没有违约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