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结合我室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现有在职人员50余人,含盖基础教育各个学科、学段。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老干部科、小学幼教教研部、中学教研部、课程教材研究部、教育科研管理部、教师发展研究部、教育评价研究部、教育信息中心10个职能部门。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室主任为组长,主管人事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及各部室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室办公室主任任该办公室主任。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 11名,被聘用后需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专业及学历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基础教育领域学科及综合研究方向相关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授权、论著出版情况),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2)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岗位任职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所招聘岗位的材料等。
(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直接贴于表中相应位置。
(4)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Word版和PDF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33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室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试者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费用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它说明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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