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几个老师闲聊时,谈到某地女教师职称投票事件,有老师说不知女教师二审能否胜诉?
我给出的答案是“女教师绝对不会赢!”
理由有三:其一,女教师从一开始,就犯了方向性错误。女教师怀疑自己在学校职称评聘中遭遇不公,应该找学校、找教育局,而非是在自媒体平台上寻求舆论支持。网友支持的前提是“确实遭遇到了不公”,但事情真相如何?各级部门包括法院审理,都不会只听女教师个人一面之词,网友舆论也不是断案的依据。而据教育局调查显示,学校此次的职称评聘,是合乎要求和规范的,并无不当之处。相反,女教师反映的很多问题却并不属实。
其二,女教师状告教育局,理由是教育局“不作为”,未在30日内对自己的第二次“快递申诉”做出答复。而此前,教育局已就此事做出答复,女教师没有新的证据,再申诉没有无意义。现实生活中,无论个人还是单位,经常会遇到这样为个人问题“锲而不舍”者,"接单方"无奈之下,“置之不理”并不奇怪。后来,女教师以此为由又状告教育局,只不过在某些自以为“懂法者”的怂恿下的冲动甚至愚蠢之举。
其三,女教师首诉和上诉,状告的是教育局“不作为”,和教师职称其实已经没有半毛钱关系,而女教师却在自媒体上一直以职称受害者身份发声,早已是“文不对题”,早已不在乎事情的结果,不过是借“职称”吸引网友的眼球,为自己成为网红制造噱头。
日前,当地法院已给出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女教师却仍是表示不服,还在“声泪俱下”,表示“我不知道一个教师维权这么难,历时半年,如果这件事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我对教师这个行业也不抱任何的希望了”。
女教师如此说法,已经不是在怀疑自己在职称评聘中遭遇不公,而是质疑我们这个新时代法治社会的公平了!
在当下我们这个法治社会里,维权并不难,关键是看你维护的是否真是“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一个人只想“维护自己权益“,而罔顾社会秩序、单位规范和他人权益,那注定是要败诉的!
经历了向教育局申诉和二次“快递申诉”,经过了一审、审法院审理,面对二审结果,屡屡败诉的女教师至此还不知道反思自己、幡然悔悟,仍是执迷不悟,大发感慨“我对教师这个行业也不抱任何的希望了。”试问,自己个人的败诉和教师整个行业有何相干?这实在还是想利用教师群体舆论为自己造势啊!
情归情,理归理,法归归,路归路,女教师现在如果说的是真话,那说明女教师已是走火入魔,可悲,可怜;但如果女教师是醉翁之意不在“维权”,而在于以此博友眼球,为自己网红吸粉,支持的网友岂不是在当冤大头?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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