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2004 年 3 月 11 日,位于上海的同济大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商评委撤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第 41 类学校和第 44 类医院等服务两件「同济」商标的注册,并指责同济医院恶意抢注「同济」商标。
对此,同济医院回应称,该院在历史上最早使用「同济」商标,是该商标的真正拥有人,不存在「恶意抢注」。
拥有同一个名字的两所「同济」,就此展开了对「同济」商标的八年之争。
双城记:「同济」的迁徙
1900 年,德国医师埃里希·宝隆在上海创办了一所医院,命名为「同济」,取「同舟共济」之意。
从诞生之日开始,「同济」这个名字就注定载入中国医学史最熠熠生辉的一页。
为解决医院医务人员不足的问题,1907 年,宝隆在同济医院对面建立了上海德文医学堂,次年改名为「同济德文医学堂」,1924 年 5 月 20 日,正式更名为「同济医工大学」,5 月 20 日成为校庆日。
1927 年,这所学校更名为「国立同济大学」,自此逐渐成为一所综合性大学。
1937 年八一三事变后,淞沪会战爆发。同济大学吴淞口校舍在日军的轰炸中被夷为平地。同年 9 月起,同济大学开始了自己漫长的「迁徙」,先后迁至浙江、江西、云南、四川等地,并在迁徙中发展壮大。
被日军炮火摧毁的吴淞校舍(同济医院)
抗战胜利后,1946 年 7 月,同济大学医学院才最终迁回上海,将「中美医院(即同济医院)」重新收为附属医院。就在这段颠沛流离的岁月里,医学院培养出了吴孟超、吴旻等一代名家。
1949 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 6 省)拥有人口 1.4 亿,是全国人口最多的行政区,但医药卫生条件十分落后。为了适应地区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1950 年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将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及附属中美医院(即同济医院)迁往武汉,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命名为「中南同济医学院」。
迁往武汉之前的同济大学医学院拥有八大学馆,内外妇儿等 18 个专门学科,教职工 600 余人,其中副教授 10 人、正教授 30 人,包括裘法祖、于光元、屠开元等学界泰斗。
1950 年 8 月底,同济大学医学院和武汉大学医学院分别从同济大学和武汉大学的建制中划出,同济大学医学院及同济医院的全体师生员工开始分批、分期迁移至武汉。
武汉同济医院标志性的「飞机楼」(华中科技大学校史馆)
这场庞大的内迁牵扯众多职业、人情、财产问题。裘法祖后来回忆道:(我)身兼两地数职,非常辛苦,家庭的一切完全有我妻子负担……我奔走在上海武汉之间四年,是妻子的爱使我度过这 4 年,我不愿意妻子一人在上海孤独生活,也不愿意离开我的母校,内心希望将这两个问题平静解决。
1955 年 3 月,同济医院由上海迁至武汉,6 月,原汉口协和医院划归中南同济医学院作为附属医院,武汉中南卫生专科学校、原山东医学院和浙江医学院卫生系的部分师生也相继并入。
至此,历时 5 年的迁移任务全部完成,「同济」在武汉开始了新的征途。
并校风云:「同济」花落谁家?
1950 年 5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包括附属中美医院(即同济医院)迁移至武汉,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成为「中南同济医学院」。
当时,关于学校名称问题,武大医学院代表建议,因同济历史悠久、技术力量雄厚,保留同济校名,最终有建校委员会组成后讨论决定。
1955 年 8 月,中南同济医学院正式更名为「武汉医学院」。1985 年 7 月,武汉医学院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重新冠上「同济」之名。
1998 年,为了发展世界一流大学,提高高校竞争力,我国开始出现新一轮高校合并潮,在北京大学 100 周年建校盛典上,「985 工程」横空出世。同济医科大学作为医疗领域的金字招牌,赫然出现在合并名单上。
许美德后来在《21 世纪中国大学肖像》中写道:除非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大学合并,否则武汉地区没有一所高校能拿到跻身国内精英大学行列的第十个名额。
当时,曾任华中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前身,后改名华中理工大学)院长的朱九思主动写信给当时的教育部长陈至立,强烈反对两校的合并。同时,朱九思还与同济医科大学著名院士——裘法祖教授取得联系,裘教授同样也反对同济医科大学与武汉大学合并。
陈至立部长来汉后,促成了一个与原初的并校设想完全不同的决策。
2000 年 2 月,同济医科大学与华中理工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合并为华中科技大学。8 月,老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与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2000 年 2 月 26 日,原同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陈立功,针对武汉大学与同济医科大学合并的传闻在原华中理工大学官方的白云黄鹤 BBS 上发表了《我们的声音——对武汉地区高校重组的沉痛思考》。
人民日报截图
陈立功写道:据「谣传」,武汉大学之所以落到这个结果是因为不能接受同济医科大学如下四点要求中的其中两点:
1.合并是一定的,并且要进教育部管辖(这一点没问题);
2.新大学应增加对生命科学的投入(这是世界科学发展的新动向,也没问题)
3.新大学以某种形式保留「同济」这个品牌(这一点武汉大学坚决拒绝)
4.保留的「同济医学院」在人、财、物和外事等方面权力相对独立(这不能接受)
陈立功感叹道:武大老先生痛失同济娇娘,一对怨偶长相思;同济老大姐下嫁华工后生,一枝鲜花难配郎。
以「同济」之名:商标之争
2000 年 4 月,同济医科大学并入华中科技大学后,独守上海的同济大学也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原铁道医学院成为同济大学医学院,后又将铁道医学院附属医院甘泉医院改名为上海同济医院,补上了曾经辉煌的缺憾。
有传言称,曾有老同济人想要推动上海同济与武汉同济医科大学合并,成立「同济联合大学」,但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作罢。
总之,同济一名从此分属两门。
2003 年 5 月,同济大学向商标局提出一批「同济」商标的注册申请,但由于早在 1997 年,同济医科大学已经注册了「同济」商标,核定使用在第 41 类学校(教育)等服务上,此后该商标经核准转让于同济医院,因此,同济大学的商标注册申请未获核准。
2004 年 3 月 11 日,同济大学针对争议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裁定申请,请求撤销争议的「同济」商标。
同济大学提出:同济大学历史悠久,是国家重点大学,「同济」两字是归同济大学所有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原所有人同济医科大学是同济大学的二级学院,同济医院是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组成,使用「同济」两字的时间很短,后同济医院几经合并,现在同济医院与同济大学已没有任何联系。
另外同济大学还表示:「同济」的知名度和经济价值主要源于同济大学,由于同济医院与同济大学之间的历史渊源,人们经常将其混淆在一起,同济医院在不从事教育行业的情况下,在第 41 类教育类服务上注册「同济」商标,显然属于恶意抢注。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撤销争议商标注册。
而同济医院则反驳称:一、同济医院是一所综合性教学医院,该医院始建于 1900 年,原名同济医院。同济医院是「同济」商标的合法拥有人,同济大学在争议商标申请公告期内无异议,在争议商标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也无任何异议,可视为对同济医院是争议商标合法拥有人的一种认可。
二、同济医院在历史上最早使用「同济」商标,是该商标的真正拥有人。
三、同济大学的「同济」商标并不是驰名商标。
四、争议商标并非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商标,更非恶意抢注。争议商标最初由同济医科大学注册,同济医科大学与同济医院均从事医学教育,且具有悠久的教学历史。
五、争议商标在相关群体中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国内外驰名。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注册并认定同济医院的「同济」商标为驰名商标。
2009 年 8 月 10 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 21211 号裁定,认定同济医科大学使用「同济」名称具有历史承袭关系,同济医院在相关的教育等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难谓其处于借用同济大学较高声誉的恶意,不予支持同济大学的主张,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此后,同济大学提出上诉。
2012 年 8 月 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同济大学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上诉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布驳回同济大学要求撤销同济医院所拥有的「同济」商标的请求。
2012 年,同济商标纠纷入选 2020 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50 件典型案例名单
据 2012 年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长达 8 年的「同济」之争虽然已暂告一段落,但是「同济」的麻烦并未随之消散。同济大学目前虽尚未具备「同济」商标在学校、医院等服务上的商标权,但该校及其附属同济医院均在继续使用「同济」标识,是否存在侵权可能性尚无定论。
「同济」:同舟共济
2007 年 4 月,同济大学百年校庆之时,万钢校长专程赶赴武汉,看望因故不能出席 5 月 20 日庆典大会、人称「同济双璧」的裘法祖、武忠弼两位老校友,同时还看望并宴请了武汉校友会的其他部分校友。
裘法祖院士表示,医学院是同济大学最早开始的地方,后来医学院虽然搬迁到了武汉,但两者的血缘关系难以割裂。医学院是同济大学的长子,同济大学是医学院的母亲。同济大学不会忘记大儿子在武汉,大儿子也不会忘记母亲在上海。今后,儿子与母亲要进一步加强交流,相互提高,互为促进,这是很好的基础。
2017 年 5 月 20 日,两地「同济」共庆 110 周年
2020 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处于疫情中心地区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承担着大量科研以及疾病救治任务。
据中国科学报 2 月 25 日报道,在 2 月,同济医学院收到了一笔来自同济大学的救助物资。
在捐赠工作群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师柳会祥激动地写下:「『同济』定点『同济』的这批急需物资,为我们一线医护人员的防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以表达对上海同济大学的感谢。
或许,这正是「同济」之名最好的诠释。
封面来源:自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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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强.“同济”商标终审仍归同济医院所有[EB/OL].http://www.iprchn.com/Index_NewsContent.aspx?newsId=52742,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