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苑女士一家终于等来了这份迟来的警情通报。
通报显示,在学校体罚儿子的常老师,已于5月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自3月8日苑女士报警,到5月1日常老师被拘留,已经过去了整整53天。
01.“活该”的9岁孩子
3月5日,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的苑同学,因为上课讲话,被教信息课的常老师揪住头发拎到讲台罚站。
这么一听,感觉事件并没有多么严重。
那我换个说法,你再感受一下。
信息技术课上,年近52岁的平顶山市十大师德标兵、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常老师,看到苑同学正在和同桌讲话,没有专心听讲。
感觉权威受到挑战的常老师冲到他们面前,揪住苑同学的头发,将他从班级最后一排一路拖拽到讲台前,命其罚站,直至下课。
同时受罚的有三个男孩,另外两个男孩头发较长,拖拽过程中没有受伤。
由于苑同学是寸头,常老师第一次没有揪住,苑同学也本能地向后躲了一下。
这一躲,让常老师怒火中烧,他更大力地揪住了苑同学的头发,为了不再脱手,这次他揪得特别用力!
苑同学只有不到2厘米的头发,被硬生生地揪住,整整拖拽了六七米。
谁又能知道,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对于苑同学来讲,意味着什么。
回到家后,孩子一直喊疼,当天晚上出现了头皮肿胀的情况,肿得有鸡蛋般大小。
休息两天后,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感觉事态不对的苑女士急忙带孩子去了医院。
3月8日,医生诊断孩子“帽状腱膜下血肿”。
当时孩子头皮和头骨整个分离了,只能通过穿刺的方式把头皮下的血抽出来,让头皮和头骨慢慢长在一起。
穿刺不能吃药,更不能打麻药,治疗过程漫长,孩子非常痛苦。
整个住院期间,孩子先后穿刺7次,出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
因为出血量过大,期间还导致了贫血,输血400CC,情况特别严重。
3月29日,不用穿刺后,苑女士带着孩子回到家里。
直到现在,孩子也没有完全恢复,依然会头晕头疼,还在家里休养,没有办法上学。
然而,让人无语的是,这位常老师在事件发生的初期,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还认为要不是因为孩子上课说话,他也不会出手管教。
对,是因为孩子说话扰乱了课堂秩序。
所以孩子挨打,是他“活该”!
02.“无辜”的“师德”标兵
这件事情中最讽刺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9月10日教师节当天。
对以常老师为代表的10名教师,授予了“平顶山市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注意,是“师德”标兵。
不是学科带头人、不是骨干教师,是“师德”标兵。
正是这位“师德”标兵,在自己的课堂上,因为孩子上课说话,拽下了9岁男孩的头皮。
然而,从3月5日标兵发怒、拽下头皮,到3月8日孩子住院、家长报警后,再到3月25日,学校才觉得事态严重,对常老师进行了停课处理。
在这20天里,一面是苑同学在医院忍受没有麻药的穿刺之痛。
一面是“师德”标兵依旧奋战在教育一线,还陪同校领导一起迎接了上级检查。
有些人在评论区为常老师喊冤,觉得他也不是故意的。
毕竟,还是孩子课堂上讲话,老师才有了情急之下的过激行为。
虽然给孩子造成了伤害,但也不能过度解读。
而且,孩子坐在最后一排,那应该是学习成绩不够好,打闹说话应该也不是第一次了。
孩子母亲看到后,马上站出来澄清。
孩子会坐在最后一排,是因为班级轮换座位的机制。
苑同学的成绩,始终在班级名列前茅。
4月26日,“师德”标兵找到苑女士。
想要以50万经济补偿的方式进行私了,并出具了一份协议书。
由于常老师是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让其免于受到刑事处罚,因此赔偿款应由第三方暂时保存。
等到常老师确认其不受到刑事处罚时,再完成支付。
在上述协议签订后,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老师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已宣传内容应及时撤回。
同时,苑同学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常老师无关。
除此之外,协议还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但司法机关仍然追究常老师的刑事责任,那么苑女士一方需退还全部赔偿款项。
并称,如果苑女士违反上述协议,有权要求苑女士一方进行双倍赔偿。
不得不说,这份协议真是太“专业”了!
但这份专业的背后,是对人性的漠视!
我想,常老师肯定不是故意的。
但不是故意,不代表就是没有过错,更不应该以这么明哲保身的方式,将孩子和母亲,视为威胁。
将暴力体罚的受害者,推到了“假想敌”的对立面。
03.甩锅的精明校长
3月8日,苑女士带孩子办理了住院,去派出所报了警,找到了学校,希望给孩子一个说法。
学校知道事情经过以后,道歉倒是来得很快,没有一丝含糊。
但随即,校方副校长就说:“这是常老师的个人行为,是师德问题,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喂,拜托,难道19年常老师的“师德”标兵不是你们学校牵头申报的么?
苑女士不解地与副校长理论,对方更是有了“孩子磕碰和学校有关,老师打孩子是他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的虎狼之词。
难道常老师不是学校正式聘任的教职工么?
难道常老师不是在工作日、学校里、教室内,拽下了苑同学的头皮么?
难道52岁高龄的常老师,是绕过了门卫看守,溜进了学校教室,拽掉了苑同学的头皮么?
因为学校全不知情,所以才是所谓的“个人行为”么?
如果都不是,怎么就成了“个人行为”呢?
难道真的是:以前帮学校争荣誉的时候,叫人家师德标兵常先进,现在体罚孩子出了事,叫人家个人行为常老师么?
看来,常老师协议中的凉薄,和学校甩锅时的无情,倒是显得师出同门。
然而,《民法典》中早有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常老师上课期间的体罚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相应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显然,这位副校长,并不认同《民法典》的说法。
终于,随着事态发展愈发严重。
副校长又改变了口径,说:“校方有没有责任,看上级部门和法律裁定,我们是公立学校,不会逃避责任。”
什么时候监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成为了作恶者的避风港、自留地了?
动不动就上级咋说我咋办,法院咋判咋执行。
难道,主动承担个责任就这么难么?
这么精明的学校,在这次事件过后,会有多少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可能成为第二个、第三个苑同学。
而不管又拽掉多少块头皮,学校都能以师德问题、个人行为再次推卸责任。
殊不知,你们今天推卸的责任,都会从公众对你们失去的信任上,百倍、千倍地找补回来!
这事,办得真的“精明”么?
04.体罚,何时能休
师德标兵常老师是个例么?推卸责任的副校长又是少数么?
我们随便去搜索一下体罚二字,映入眼帘的一件件事情,让人触目惊心。
幼师用椅子把3岁幼儿压在地上体罚。
打头、掌嘴、踢膝盖……幼儿园多名孩子被体罚。
安徽私立学校老师暴力体罚20余名学生,少一分,打十棍!
老师体罚学生,导致孩子口吐鲜血!
女教师对全班32名学生施暴,掐肉不够,还打耳光。
……
事件太多,根本列举不过来
现在连亲生父母打骂责罚都不倡导了,怎么到了学校,反而可以任由打骂。
体罚,怎么就成为了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标准动作?
有人会说,这些只是少数事件,是网络媒体传播放大后带给了大家比较普遍的错觉。
家暴是少数,车祸是少数,犯罪也是少数。
那我们能因为它们是少数,就不去制止、不去解决了么?
任由它从少数慢慢变成多数么?
05.为什么错的永远是老师?
5月4日事件曝光后,很多匿名的教师从业者也在评论区留言。
为什么错的永远是老师?
难道不打不骂不管教,就是对孩子和家长负责了么?
以后我们该怎么管理孩子,孩子有阴影,老师也有阴影了!
……
这该是一个人民教师该问出的问题么?
什么是体罚,体罚是愤怒地发泄,愤怒是无能者的武器。
因为你在心理放弃了其他能为孩子做得事情,才会选择体罚这个最无效、最无能的方式。
体罚的背后,是你并没有做好一个教师应做的全部!
有一本书叫《准备》,作者黛安娜·塔文纳,是美国萨米特学校的创始人。
推荐这本书的,是人大附中、清华附中、北京新英才学校的校长。
这本书最核心的要义,也是萨米特学校的办学理念:竭尽所能,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这个对于她们学校,绝不只是一句口号。
在她手里,挽救了无数个因为个人、家庭、社会环境放弃上学的孩子,让他们回到校园、考取文凭,收获了美满的人生。
她始终在学校倡导“第101下敲击”的理念,怎么理解这“第101下敲击”?
石匠敲击一块石头,是一个非线性的事情,可能前一百下都没有敲破,但是到了第101下,力道还是一样的,石头却被敲破了。
这,就是打破了阈值的“第101下敲击”!
很多教育工作者甚至孩子家长,都会在一些情况下忍不住放弃一个孩子:他就这样了,没办法了,搞不定了。
这都是因为他们始终在那前100下,没有努力到第101下,努力到让孩子发生改变!
06.希望,体罚能少一点,再少一点
事件到了今天,该拘留的已经拘留,该诉讼的也开始诉讼。
就算最终学校承担了责任,老师付出了代价。
暴力体罚带给苑同学的创伤,却是无法弥补的。
这根扎在心里的钢钉,就算拔掉了,留下的也是一道深深的伤疤。
我在这里说了这么多,好像做了些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我想,大家至少都和我一样,希望苑同学能早日康复,回归校园,用新的美好经历,冲刷掉这段伤害。
也希望老师也好、学校也罢,能够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让作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更希望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也能秉承着竭尽所能、坚持第101下敲击的理念,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不再有那么多的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