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优秀毕业生1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用于2021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招聘对应学科或低一学段对应学科)。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24名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教师7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符合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研函〔2017〕2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名单见附件3)。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报考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教师岗位需符合: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
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中职、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关于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1:00。
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滨海区门户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精神,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关于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3号)等规定,新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来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