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申报、形式审查、专家组进校考察等程序,陕西省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转设拟列入设置申报名单,现将以上2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将转设为西安传媒学院。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将专设为西安经济学院(备用名:西安行知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本科院校。现代学院继承百年名校的光荣历史,以创新模式兴教办学,近年来成就斐然。该院现有商学院、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影视编导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摄影动漫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导演表演学院、国学院等二级教学院系,形成艺术类、传媒类、文学类、财经类等四大专业集群优势。
学校建有设施一流的ERP财务管理模拟实验室、商务谈判实训室、演播大厅、录音棚、舞蹈练功房、大型排练厅、形体房、摄影棚、化妆间、道具间、音频室、非线性编辑室、影视制作中心、音乐视听教室、十八端录音室、琴房、漆画室、多媒体绘图室、动画线拍仪室、动画原画室等。学院将相关优秀企业、电视台、报社、歌舞剧院、话剧院、著名景区等作为实习基地,聘请著名经济专家、文化学者、影视演员、主持人、音乐家、摄影家、舞蹈家、美术家等作为学院的专业导师。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由西安财经大学举办的一所特色鲜明的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的独立学院。学校坐落于古都西安白鹿原大学城,学校现设有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统计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和通识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广播电视学、审计学、物流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26个本科专业,已逐渐发展成以经济和管理类专业为主干,经、管、文、理、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乐于奉献、勇于创造、手脑相长、行知合一”的行知精神,坚持“行知合一、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教育教学取得了较大进展。学校重视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先后建立了会计综合实践教学中心、经济综合实践教学中心、ERP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实验室、摄录像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24个,其中应用经济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教学示范中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9个,用于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教育部命令要求加快转设
5月18日,教育部发布消息: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已经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已经转设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简单来说,就是常见的XX大学XX学院这样的校名的院校,就是独立学院,而校名的XX大学就是母体院校。
转设意味与举办校解除原有办学协议,与母体高校脱钩,所以“转设”就带来的必然影响——“更换校名”。
独立院校,指的是依托在国有本科院校的基础上办学,并且发放国有本科下属的独立院校的本科学位。
独立学院自己是没有资格发放本科学位,要依靠所属的国有本科院校的发放本科学位证。
转设后对学生有什么影响呢?
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后,具有独立发放本科学位证书的资格,对于在校学生来说没有多大的变化。可能还没“换新的校名”带来的影响大。
但是学校在以后可能获得更优质的生源后,学生的质量也会迎来不小的改变,也就间接的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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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现将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到今年末
独立学院将全部制定转设方案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记者在教育部官网搜索发现,今年,不少独立学院已进行转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