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李曜)5月20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预防马桑果中毒专题防病提示,5至6月是我省马桑果中毒事件高发期,中毒人群多为农村儿童和学生。民众应注意识别,加强对儿童的监护,不随意采食野果,预防误食马桑果中毒事件发生。
马桑果中毒是毒植物中毒的主要类型,也是造成贵州食源性疾病事件暴发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2020年4月下旬到6月上旬,贵州各地发生了多起儿童采食马桑果中毒事件。除黔东南州外,其他8个市(州)均有报告,其中毕节市报告事件数最多。从暴发地点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毕节市黔西县和织金县、铜仁市沿河县、安顺市西秀区。
马桑果为马桑科。马桑全株有毒,嫩叶及未成熟的果实毒性较大。果实每年5至6月份成熟,未成熟时呈绿色,成熟后呈红色或紫黑色,多肉多浆,味甜略涩。我省多个市(州)均有分布。由于儿童或野外作业者辨识能力弱,容易与可食用果实(桑葚)混淆,被误采误食而引起中毒。
马桑果主要毒性成分为马桑内酯、吐丁内酯和羟基马桑毒素等,一般在进食后0.5至3小时发病,初期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流涎、胸闷、乏力、腹部不适、腹痛等,偶有腹泻,少数患者出现全身瘙痒,严重时可出现频繁抽搐、癫痫持续状态、高热、昏迷、脑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还可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多因呼吸衰竭、心跳骤停致死。
贵州省疾控中心提醒,要进一步落实好部门(村居)监管、家长监护等责任,尤其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监护,避免因误采误食引起中毒。
一旦发现中毒,家长应立即给孩子催吐,并尽快就近医治。
各监测机构应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做好风险预警。一旦发现食用野果中毒,监测医院必须及时报告并救治;疾控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医院和家属应协助疾控部门开展调查,如收集患者呕吐物、保留进食剩余的野果样本等,交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以便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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