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涉及我市幼儿园、培训机构!

近期,社会上反映幼儿园

培训机构办证难,

特别是办理消防证比较困难

这是为何呢?

今天上午,在市住建局建设工程

消防审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根据住建部51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住建局的职责是对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培训机构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针对幼儿园、培训机构办证难的问题,市住建局也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樊城区进行了调研。

部分幼儿园因自身条件问题,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已经投用多年,目前补办消防验收证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租用房屋不符合要求。部分幼儿园租用厂房、农村自建房、民房等用于办学场地,因无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许可证与实际用途不符,按照住建部51号令有关要求,无法正常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同时,部分幼儿园采用旧房改造,根据《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所选建筑无法满足质量、抗震要求,导致不能通过图纸审查。

二是租用房屋未取得整体消防验收意见。部分小区配建幼儿园急于投入建设,因整个小区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导致幼儿园无法进行申报。针对此情况,市住建局及时发布了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注意事项的公告,明确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报住建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手续。从申报流程到申报材料再到选址要求都做了详细解答,告知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应选择具有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明的公共建筑,不能选用民房、自建房等无产权建筑,在抗震、防火等方面也要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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