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上一轮沪豫教育合作成果,持续深化沪豫两地教育领域合作,促进两地教育事业发展,10月17日上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在郑州举行沪豫教育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加强两地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联合办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加强沪豫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合作,促进沪豫两地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根据协议,沪豫两地将开展三个重点领域的教育合作。高等教育领域,加大沪豫市省高招招生计划和高考综合改革方面的合作交流力度,双方各遴选10所本科高校结对开展交流合作,并确定了双方高校从推进学科专业共建、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和建立科研协同机制三方面开展合作的框架内容;职业教育领域,双方各遴选5所高职院校和5所中职学校结对开展交流合作,通过举办职教师资培训班,组织河南职教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上海市交流培训、挂职锻炼和跟岗研修等方式强化师资培训;基础教育领域,双方从加强中原名师合作交流、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研修、开展沪豫中小学校结对共建活动和举办工作经验交流会四个方面开展合作。同时,继续支持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启佳学校和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驻马店实验学校建设,支持上海老教授协会河南固始支教项目实施,加强两地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合作交流。
据了解,双方将建立沪豫两地教育行政部门磋商机制,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工作磋商,研究推进合作具体事宜。
协议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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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教育合作协议
为巩固上一轮沪豫教育合作成果,持续深化沪豫两地教育领域合作,促进两地教育事业发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原协议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经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 合作宗旨
充分发挥沪豫两地教育资源优势,加强两地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联合办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加强沪豫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合作,促进沪豫两地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二、 合作内容
(一)高等教育领域合作
1.加大沪豫市省高招招生计划和高考综合改革方面的合作交流力度。支持驻沪高校调整优化跨省招生计划结构,扩大投放河南本科层次常规招生计划规模,在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和强基计划等方面给予河南更大支持,助力更多中原学子实现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梦想;鼓励河南高校积极投放上海本科招生计划,加大招生计划合作交流力度;适度增加上海高职院校投放河南招生计划,创造条件招收更多河南考生。
2.开展沪豫本科高校结对共建合作。在上一轮合作协议确定的上海理工大学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与洛阳理工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郑州工程技术学院3对合作本科院校的基础上,再增加上海大学与河南科技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与河南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与信阳师范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与中原工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7对合作本科院校,共10组结对本科高校开展合作。
3.沪豫结对本科高校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合作:一是推进学科专业共建。在保持两地高校各自办学特色的前提下,发挥上海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学术影响力,对河南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学科专业建设、学术骨干培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以及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教师教育特色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两地相关高校互聘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作为本校特聘教授,交流学科专业建设经验,深化学科专业建设合作。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加强两地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人才评价体系等方面的交流;适时开展本科交换生项目,促进本科生的跨校交流与培养;联合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开放共享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机制,探索双导师模式;加大管理干部跟岗研修培养力度,实施半年换岗制度,引导了两地高校干部更新理念,提升能力;每年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互访、研修、培训和挂职锻炼。三是建立科研协同机制。根据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重点围绕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协同创新;依托两地各领域的龙头企业,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合作机制,由两地相关高校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互派研究人员到对方高层次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开展研究;结合双方优势,联合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加强学术交流,共享学术资源,不定期举办学术论坛、教师访学、专家讲学、专题研修等活动。
(二)职业教育领域合作
1.开展联合办学。充分发挥上海在产业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实施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在上一轮上海戏剧学院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基础上,上海市再遴选5所高职院校与5所中职学校与河南省职业教育省级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职业院校结对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全方位合作交流。鼓励两地中职学校通过1+2、2+1等模式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河南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现代家居、物流、服装服饰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两地中职学校优秀学生交流互动。
2.强化师资培训。在上海市属优质职业院校建立2-3个河南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每年定期举办举办职教师资培训班。河南省每年从中高职院校选派30名左右的专业教师、10名左右的管理人员到上海市进行交流培训、挂职锻炼和跟岗研修,充分利用上海市职业院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管理理念,有效提升河南省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每年邀请上海市20名左右的职教教师来河南省“传经送宝”,通过“结对子”“引路子”“出点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两地职教教师的交流合作。
(三)基础教育领域合作
1.加强中原名师的合作交流。河南省每年选派30名中原名师到上海市名师工作室开展高级研修。上海市每年按学科(领域)选派30名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名师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等方式,助力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提升中原名师工作室管理水平。
2.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研修。河南省每年遴选70名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30名校(园)长(含特殊教育学校),采取挂职培训、跟岗学习、高级研修等方式赴上海开展专业培训。
3.开展沪豫中小学校结对共建活动。沪豫每年遴选一定数量中小学校结对共建,通过双方学校分层结对、深度合作,构建双边学校长效合作机制,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交流与合作。继续支持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启佳学校和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驻马店实验学校建设,支持上海老教授协会河南固始支教项目实施,加强两地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合作交流。
4.举办工作经验交流会。不定期举办沪豫基础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交流两地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推动两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三、合作机制
建立沪豫两地教育行政部门磋商机制,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工作磋商,研究推进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分别确定相关处室负责联络沟通,定期通报合作进展情况,落实合作有关事宜。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实施周期为五年,期满后根据需求情况另行续签。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