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姚燕燕,我一直是同情多于批评。
我们是同时代的人,又都是语文老师,都在讲台上至少站了25年,都经历过职称评审的纠结和焦虑,我深知25年教龄仍在高级职称路上陪跑的痛苦和难堪。
按照职称订审的年限来算,本科学历教师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便可以评中级,中级岗位上任教满5年便可以评高级。
姚燕燕1996年入职焦作市十七中,加上见习期1年,理论上满5年,也就是2001年她便可以参评中学一级教师了。而从学校通报的消息来看,姚燕燕2014年9月才取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减去中级最低任期5年,说明她直到2009年才评上了中级职称。
可以说,相同条件下,从初级到中级,时间最短的只要5年,而姚燕燕用了13年,所幸成功了;从中级到高级,最快的也只要5年,而姚燕燕5年中级任期加之后的连续7年参评,她已经花了12年,却仍然没有成功。
不知道她获得中级参评资格后,为什么会花长达8年的时间才评上?或许是指标不够、不打算评、条件不满足,具体情况不明。这8年里,她又是参评过几次才最终成功,也不知道。
而从2014年9月有资格参评高级以来,姚燕燕连续7年校内报名并落评。2020年10月,她向全网发布第7次落选是因为学校评审不公,各种投票致其败下阵来。至于前6次为何落选,她只字未提。
从以上实际情况来看,姚燕燕的职评之路确实走得挺艰难,值得同情。
她认为评审不公,要求学校给出合理解释,向区教育局反映情况,要求彻查评审过程是否违规违纪,这些行为都合情合理。
不过,她先于组织系统调查结果在网上发布消息,也不排除借助网意逼对方答应的意图。而对于后出的调查结果,她也并不认可,除持续发帖质疑之外,还提起了两场诉讼,状告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这些行为,却明显有失控迹象了。
对于姚燕燕,网上其实一直有一部分声音呼吁她保持克制,回归理性,及时止损,回到正轨。人生苦短,譬如朝露,该表达的诉求已经表达了,能得到的回复已经得到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已经取得了胜利。早一点收手,正是有理有利有节,更能赢得称赞、佩服。
但与此同时,一些同样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取得满意结果的教师网友,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把姚燕燕的行为定性为替广大教师代言,甚至称她为英雄,姚燕燕显然更喜欢这部分声音。
她引导了舆论,却也被舆论反向塑造了她的认知。用句大白话来说,她飘了,开始以群众代言人身份自居了。
你看,在最近的贴文中,她说得多直接!
“这个事情已经不是一个指标的问题了,而是代表了受过不公平待遇的老百姓的呼声。”
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赋予了如此高尚的意义,难怪她会“感动自己”!
事实上,这就是一个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自以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教师为自己鸣不平、争指标、要说法的事,得到了一些不明真相、别有所图者的附和、隔空喊话而已,它连教师群体的普遍意志都代表不了,更别说代表其他老百姓了。
只能说她既天真,又一厢情愿。
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如自己以为得那样高尚,得从其出发点来看。离开出发点来评价,往往会有失偏颇。
姚燕燕不接受学校的职称竞评结果,提出质疑,进而向区教育局信访、申诉,向两级人民法院上诉,这些行为的出发点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给她自己争一个满意的结果。请注意,她一切行为的动机都是为自己!不是为了别人!
如果她已经评上了高级教师,或者坚决不参评,与自身没有利益纠葛的前提下,为那些评不上的老师发声,打抱不平,才称得上代言人。自己一直在评,但是没评上,为自己个人叫屈,为什么要觉得是为老百姓好呢?
每个人在合法的框架里,主张自己的权利,不退步,不胆怯,有胆识,都值得佩服。但一个人明明为的是自己,却想其他人来对其感恩戴德,对不起,恕不奉陪。
主观上为了成全自己,客观上刚好符合了另一部分人的诉求,仅此而已,没那么崇高。
对于网上有人拿英雄这个名号来称呼她,我十分反感!
真正的英雄,从来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实事求是,才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态度和最好方法。别夸大事实,别胡乱归因,更别自以为是,只提有利的方面,回避不利的方面,只听赞同声,不听反对声。
广东一对教师夫妇,认为学校内部岗位晋升对他们不公,一直申诉、上诉10年,从在职到退休,分别告、联合告,官司两次都打到了最高法!但他们没有把事情捅到网上,更没有以群众代言人而自居,只是就事论事不夸大。这就叫边界感,分寸感。
对内,认清自己,对外,认清形势,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不会失了边界感和分寸感。
把自己捧得越高,结果只会摔得越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