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砚山县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城区各学校教育资源情况,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城区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砚山县幼儿园、砚山县幼儿园羊街园区、砚山县第二幼儿园、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新农村园区、砚山县第一小学、砚山县第二小学、砚山县第三小学、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砚山县民族中学、砚山县第四中学、砚山县第五中学、砚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范围按服务片区划分,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相对就近学校(园)入学。各学校先满足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常住居民;现役军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剩余学位再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招满为止。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相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作为招生依据。
(一)公立幼儿园:户籍为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不含大外革村、包包寨、小克底村)、书院社区、同心社区、江那镇新农村小组、江那镇羊街村小组户籍居民适龄儿童和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家庭适龄儿童,即2021年8月31日止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前儿童。
(二)小学:片区内户籍居民;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家庭适龄儿童,即2021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户籍为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书院社区、同心社区、羊街社区的居民(不含江那镇锣锅小学服务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驻居民家庭接受完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生。
(四)在依法保障辖区内户籍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城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等优惠政策,安排军转干部、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五)在依法保障辖区内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安排学位招收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但不提供择校。
(六)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同时到多所学校报名。若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导致无法建立准确学籍,影响就读的,所有后果由家长全权承担。
三、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
1.砚山县幼儿园招小班245人;砚山县幼儿园羊街园区180人。
2.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小班儿童280人;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新农村园区招小班60人。
(二)小学:
1.砚山县第一小学招一年级300人。
2.砚山县第二小学招一年级400人。
3.砚山县第三小学招收一年级450人。
4.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一年级225人。
5.砚山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50人(招生细则以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三)初中:
1.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七年级225人。
2.砚山县民族中学招七年级770人。
3.砚山县第四中学招七年级200人。
4.砚山县第五中学招七年级240人。
四、招生片区(服务区)划分
(一)幼儿园不划定招生服务区,建议家长就近就便选择幼儿园报名。
(二)小学、初中服务区:
1.砚山县第一小学服务区:砚华西路、砚华中路以南,建设南路(建设银行段)以西范围内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儿童。
2.砚山县第二小学服务区:砚华西路、砚华中路以北,双拥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林苑小区段),七乡大道以南,江那南路以西范围内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儿童。
3.砚山县第三小学服务区:双拥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七乡大道以北,江那南路以东、砚华东路以北至民航路止范围内户籍、常住居民适龄儿童;江那镇新村、新农村、大克底、白龙山、竜白村和干河乡永忠村范围内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儿童。
4.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服务区:建设南路(建设银行段)以东,砚华中路、砚华东路以南,民航路以东(新车站段),羊街村、石头大寨村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儿童、少年。
5.砚山县民族中学服务区:县一小、县二小、大外革小学、县三小服务区、小克底村、永忠村范围内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少年。
7.砚山县第四中学、砚山县第五中学不划片区招生,在全县范围内都可以招。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或工作单位证明(工作证);3.预防接种证;4.幼儿入园体检表。
(二)城区户籍居民、常住居民(指没有城区户籍但在县城购房并入住的居民)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预防接种证;4.幼儿入园体检表。
(三)进城务工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预防接种证;6.幼儿入园体检表。
(四)进城经商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预防接种证;6.幼儿入园体检表。
(五)现役军人(含武警)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军官证(父母)或部队证明;3.不动产权证或租住合同;4.预防接种证;5.幼儿入园体检表。
六、报名招生地点、时间及招生流程
(一)报名地点:各招生幼儿园、学校。
(二)报名、招生时间:
1.幼儿园报名时间:6月8日-9日上午;招生时间6月10-11日。
2.小学报名招生时间:6月9日——6月11日。
3.初中报名招生时间:待小学期末考试后,具体报名时间以招生学校公布为准。
(三)招生流程
1.各幼儿园6月8日至9日上午11:30采集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城区户籍居民、现役军人的适龄幼儿信息。报名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幼儿园,已报名的儿童直接确定为该幼儿园招生对象。报名数超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对象,摇号分三次进行,摇号地点为砚山县一中录播室。
(1)第一次摇号:报名数超计划数的幼儿园6月10日上午9:00摇号,11:00公布结果。同时,报名数不达计划数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数,下午2:30至5:30采集信息(仅限于第一次摇号未选中的儿童报名),此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的幼儿园,产生第二次摇号。
(2)第二次摇号:6月11日上午9:00摇号,11:00公布结果。第二次报名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下午2:30至5:30面向常住居民、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采集信息,此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的幼儿园,产生第三次摇号。
(3)第三次摇号:6月11日晚上8:00摇号,晚上10:00公布结果。
2.城区四所小学6月9至11日招收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城区户籍居民、城区常住居民家庭适龄儿童,6月11日上午8:30各小学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数。6月11日上午9:00招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招满为止。
3.砚山县民族中学、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砚山四中、砚山五中将四所城区小学向其提供按户籍、实际居住地统计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名册报江那镇人民政府,印制入学通知书后交四所城区小学代为发放。
在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就读的外来务工、进城经商家庭受完六年义务教育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若需在砚山县城学校就读初中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后安排到砚山县民中、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砚山县江那中学就读。其中租住在七乡大道以北的安排在县民中就读;租住在大外革村,砚华西路以南、龙头街以西(老民政局段)、子马岔路以西的安排在江那中学就读;其余租住在城区内的安排在县思源学校就读。在完成上述招生任务后仍剩学位,由三所中学自行招收近期到砚山县城就业的进城务工家庭及外来进城经商家庭随迁适龄少年,招满为止。
砚山四中、砚山五中按照学生自愿、免试面向全县招生。
各学段在就近学校无法入学的,由砚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统筹安排在城区周边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
附件: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图.docx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编辑:唐玉美
责编:王春梅
审核:李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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