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防幼儿园小学化

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教育部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对于这些规定的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坚持规范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行为。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幼儿园教拼音、识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记忆等小学化方式进行技能强化训练,设置 “小学化”教育环境以及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整改。同时坚持推进科学保教,推动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推动各地幼儿园和小学树立科学的衔接意识,积极开展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同时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休息日及假期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朱东斌透露,5月21日中央深改委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该《意见》正在报请审批中,教育部将在意见印发之后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雷嘉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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