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许敏和杜留在淮河医院里的档案有涂改、填错、缺失的情况,还有一名医护人员连续上班8天不休息,记录同一个新生儿健康状况的情况。
这些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但是,偏偏它就在现实当中发生了,就是这些发生过的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人们产生了怀疑的。而且涉事淮河医院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在我们就说一下经历了杜和许敏生产过程的王社莲医生,因为92年已经在淮河医院工作了10年的她,不应该留给我们太多疑问的,但是,现实情况中,她留给的我们的疑问最多。
我们就从她发表的论文开始说起吧:
王社莲和郑引都是82年进入淮河医院工作的,而且两个人合作了多篇论文,都对脐带绕颈颇有研究,有关脐带绕颈的论文, 他们两个也合作发表过多篇,而且他们还是杜和许敏的接产医生。
我们看下面的一个数据: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们论文中写道对519例脐带绕颈婴儿的分析,这519个婴儿当中评分最高的是7分,根本没有超过7分的。
可是,为何策同样属于脐带绕颈的情况,他的评分就是9分呢?很显然策就是超过7分的那个唯一,为何写这个论文的时候,不把策这个唯一的案例给写进去呢?
其它都是不超过7分的,属于大多数不够典型呀,策是9分的,还是在39周住院足月的情况下没有剖,而是推迟了7天后才剖的。
这种情况下,生出来的孩子评分还是9分,这难道不值得好好研究和推广吗?于公于私在论文上,都不应该不写策的。
可是,就是对这样的一个特殊的婴儿案例,论文里没有提及到。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呀!
还有,他们有提到脐带绕颈的情况下,足月(38周)可行剖宫产结束分娩。
论文是他们在长期实践当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然后发表给更多的人看,让更多人知道这些研究成果。
正常的情况下,他们应该按照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实施的。但是,他们还是没有这样做。
我们看看专业人员对王社莲和郑引他们发表的论文,及其具体做法的看法:
脐带绕颈519例临床分析中,对临近预产期可住院严密观察,若胎动异常可给予吸氧、左侧卧位、静注三联针,如不好转胎儿已足月可行剖宫产结束分娩。
第二篇文章:91例围产儿死亡原因的临床病理分析,要降低围产期的死亡率,产前要预防纠正产妇和胎儿的缺血缺氧疾病的发生(胎儿脐带绕颈、打结),策已足月且脐带绕颈都符合立即剖宫产手术的指针,杜的管床医生确迟迟不给手术,让人匪夷所思。
是不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足月的情况下,符合剖腹产的各种特征,没有选择给她剖,而是推迟了一周剖的。这种情况下还生下来一个评分为9分的婴儿,关键是这个案例并没有被她们记录。
这真的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现在我们就要提出一些质疑了,因为我们能看到的数据,一个是留在医院里的档案,一个是王社莲和郑引发表的论文。
那么,到底哪个记录的是错误的呢?换一句话来说,到底是论文涉嫌造假?还是病历涉嫌造假呢?
不管哪个造假都是要承受造假所带来的后果的, 若是病历造假,病历属于法律文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若是论文造假,这属于学术造假,已经评选上的职称是要被废掉的。
我们还没有提他们了解孕妇乙肝这件事,为何让有乙肝的孕妇住进了普通病房?这个先不说了,就说论文和档案,王社莲和郑引医生,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我们在说一下,李圣在北京找到郑引时,她是怎么说的?下面是李圣律师的转述:
郑引说当年的很多事情她都不记得了,她只管生,生下来之后交给台下的人,台下的人是负责手腕的事儿,负责后期洗澡的事儿,她都不管,她说有什么事情,通过淮河医院来给她联系处理。
王社莲也接受过电话采访,她说当年没有手腕。
作为当年的涉事的医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负责的孕妇的相关情况的,不可能分不清乙肝孕妇和普通孕妇生的孩子的健康情况的。但是,还是出现了错换,因为这件事把别人的人生都给改变了,如今连个解释都没有,就真的可以那么心安理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