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奇闻,津门有奇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话说民国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933年,这一年的八月十二日,在天津海光寺一带发生一件命案,说起来多少还有些小小的吓人。
当事人名叫周嘉鹏,四十四岁,在直隶天津河东警署任职。他家住海光寺一带,所居住的房子是一座二层小砖楼。这天晚上八点后,习惯早睡的周嘉鹏早早睡下,他睡二楼,大儿子睡一楼。妻子带着小儿子从医院看病回家后,也许是因为心忙意乱的缘故,忘记从屋里把门闩好,就洗洗睡了。
当晚十一时许,一个披头散发的黑影出现在门外,顺手一推门,发现屋门竟然可以推开,索性进到屋中。这位可不是贼,而是当地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姓童,二十二岁,本是个富家千金,不知什么原因得了神经病,家人一眼看不紧,她就偷偷溜出来,满大街乱转,专喜欢抢小孩子手里的零食,但她不打人,就是喜欢追小孩,让人又气又怕。
这天晚上,她又偷偷溜了出来,东转西转就转到了周嘉鹏居住的小二楼门前。进屋后,摸着黑坐在沙发上咯咯傻笑。这一笑,就把周嘉鹏的大儿子给惊醒了,大儿子随口问了句“谁?”
童某马上不笑了,大儿子以为是自己做梦或者是外面传来的笑声,也就没有太在意。过了一会儿,大儿子又听到外屋有动静,好像有人满屋乱溜达,他以为是妈妈,就喊了声:“妈,这么晚了,你瞎溜达个么啊?”
外屋立马又没了动静,大儿子觉得有些不对劲,害怕是小偷进了屋,但他又不敢贸然出去看。于是小声把弟弟摇醒,让弟弟帮着自己听听外屋是不是真的有动静。过了不大会儿,外屋果真又传出动静。弟弟没有哥哥拘谨,听到动静立马大声喊叫:“爸,快来啊,家里进来人了!”
周嘉鹏听到叫喊声,意识到不妙,顺手将放在床头柜里面的配枪拿了出来,他让妻子别动,自己下去看看。小心翼翼提防着下楼之后,把灯打开,却没发现任何人影。周嘉鹏进入孩子的卧室,问这对小兄弟究竟听到嘛动静了。两个孩子光说有动静,别的一概说不出。周嘉鹏埋怨两个孩子听风就是雨,大半夜不好好睡觉瞎咋呼,弄得大人心慌意乱,训斥了两个孩子几句,然后就上楼去了。
两个孩子被父亲训了一通,也认为自己没病找病,于是关灯接着睡。事实上童某并没有走,而是躲在小书房中。周嘉鹏要是挨屋找一找兴许就不会出人命案子了,可他太大意,大致看了一眼外屋客厅,就认定没事。
等到屋里重又安静下来后,童某从小书房摸了出来,这个傻丫头竟冒冒失失上了二楼,到了周嘉鹏的卧室前,顺手推开门,大咧咧进了屋。
周嘉鹏的妻子隐约觉得屋里进来了人,睁眼一瞧,天爷,正站在床头朝自己呲牙笑呢!她吓得大喊一声,童某转身就跑,周嘉鹏慌忙拿出配枪追了下去。
童某这时候已经跑到了街上,周嘉鹏慌乱之下没加多想,站在门口朝着童某开了一枪。这一枪不偏不斜,正好打在童某身上。枪声响起,惊醒邻居,不大一会儿,中日两国的军警陆续赶到,周嘉鹏对他们说了所发生的情况。军警检查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童某,发现子弹从后背击穿腹腔,造成大出血,已经死亡。
经过检查,在客厅的沙发上,书房中发现一些血迹,证实是经血,根据这一点,判断出童某进屋后的举动。
童某的家人不依不饶,不肯放过周嘉鹏,两家因此打起了官司,最终法官判周嘉鹏“假想伤人”,属于过失伤人罪,不是有意而为之。周嘉鹏因为这一枪,把自己的仕途彻底断送了,这怨不得别人,只能怨他命运不济,也怨他的妻子大意,要是睡前检查下屋门,把屋门闩好,又何至于出现这件本不应该发生的命案呢?
参考自民国二十三年《大公报》所撰“海光寺枪击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