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高速公路将启用16处电子警察,具体公示点位如下:
一、测速类电子警察(6处)
(一)滨海绕城高速(4处)
绕城高速29公里827米塘沽方向;
绕城高速33公里257米汉沽方向;
绕城高速49公里827米塘沽方向;
绕城高速49公里827米汉沽方向。
(二)津石高速(2处)
津石高速65公里041米石家庄方向;
津石高速67公里701米天津方向。
二、应急车道电子警察(2处)
津石高速73公里701米石家庄方向;
津石高速74公里621米天津方向。
三、卡口类电子警察(8处)
津石高速75公里241米津涞收费站,津涞收费站去天津方向匝道处;
津石高速75公里241米津涞收费站,津涞收费站去石家庄方向匝道处;
津石高速75公里241米津涞收费站,天津方向入津涞收费站匝道处;
津石高速75公里241米津涞收费站,石家庄方向入津涞收费站匝道处;
津石高速69公里241米静海西服务区,去石家庄方向服务区入口;
津石高速69公里241米静海西服务区,去石家庄方向服务区出口;
津石高速69公里241米静海西服务区,去天津方向服务区入口;
津石高速69公里241米静海西服务区,去天津方向服务区出口。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