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采光照明
关乎学生的视力健康
为落实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天津将针对
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
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抽检内容和范围
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
抽检内容
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
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
抽检范围
以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园许可证托幼机构总数不低于5%(抽检数量为小数时应向上取整数计算)、持有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不低于5%(抽检数量为小数时应向上取整数计算)的比例进行抽检,且最低抽检数量均不得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
学校
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中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
时间安排
6月16日前
各区将抽检工作联系人、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以及本区随机抽查任务清单报送至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6月16日-10月15日
组织完成辖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各项任务。
10月15日-10月27日
10月20日前各区将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结果明细表及工作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做好全市数据信息收集、汇总工作,于10月27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