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潜入天津一别墅行窃,盗走数瓶名酒、“华子”获刑一年

男子趁夜色潜入天津市一别墅内,盗走“茅台”、“五粮液”等白酒数瓶,还包括7盒“中华”牌香烟……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刑事一审判决,男子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0年12月31日22时许,夜色正浓,1987年出生于辽宁省凌源市的男子王某某来到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上1家别墅内,盗走2瓶贵州“茅台”牌白酒、2瓶“五粮液”牌白酒、6瓶“国窖1573”牌白酒、2瓶“轩尼诗”牌洋酒、7盒“中华”牌香烟及1个拉杆箱。经鉴定,被盗贵州“茅台”牌白酒价值人民币5834元,被盗“五粮液”牌白酒价值人民币2000元,被盗“国窖1573”牌白酒价值人民币3900元,被盗“中华”牌香烟价值人民币490元,共价值人民币12224元。

王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宽处理;其具有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坦白的从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224元。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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