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全国17家陶企、经销门店被吊销营业执照

近日,陶城君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月至6月,全国共计17家陶瓷相关企业、经销门店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其中江西2家、山东1家、四川1家、湖南1家、河北1家、天津1家、上海10家。

陶城君进一步查询发现,吉安市遂川景*陶瓷有限公司、山东坤坤*陶瓷机械有限公司、成都俊*建材有限公司、临武县兴*陶瓷店、河北会*陶瓷有限公司等16家陶瓷相关企业、经销门店因未依法参加2018年度、2019年度年报公示及年度纳税申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行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对于长期未营业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也同样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天津市北辰区雪*陶瓷经销处因等1家“未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被“吊销”。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这是陶城报微信第2356期 陶城报记者: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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