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南开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新时代法院工作水平。近日,民四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养老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与天津某养老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天津某房地产公司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天津某养老院用于经营,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180余万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合同签订后,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向天津某养老院交付房屋,天津某养老院向天津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半年租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天津某养老院缴纳租金至2020年下半年,后未依约缴纳租金,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天津某养老院系因资金周转困难,故未能依约向天津某房地产公司缴纳租金。天津某养老院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着众多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如处理不当,势必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影响。综合考虑,承办法官确定力求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反复研究案卷材料,准确分析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对于分歧较大的租金给付时间和给付方式问题,充分结合双方实际需求,尽力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平衡。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协调,反复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天津某养老院向南开法院寄来感谢信,对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及邱淼淼法官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肯定和由衷感谢。
本案是南开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例。南开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既有效维护了天津某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妥善保障了天津某养老院的正常经营,以法治力量助力养老事业发展,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制作:南开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