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解民忧
给公正司法插上效率的翅膀
“韩法官,我们太感谢您了,我们这个案子,7个工作日就拿到了判决,你们真的是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感谢感谢!”刚刚拿到判决书的杨某某激动地握着案件承办法官韩永秀的手,表达着发自内心的谢意。
该案是张某申请宣告其父张某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张某之母杨某某作为张某某的代理人。该案于6月15日下午立案并于当天选取鉴定机构,6月17日完成现场鉴定工作,6月22日形成鉴定报告,告申庭于6月23日当庭作出判决。也就是说,一个案件,从立案到鉴定,再到判决结案,告申庭立案团队、审判团队与司法技术团队一共用时7个工作日,对承办法官来说,这是一个突破,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一个奇迹。为什么这么快,就是因为法官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能够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深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向深入、落到实处。
事件详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张某某因突发脑溢血入宝坻区人民医院治疗,后病情加重转院至天津市环湖医院,期间花销了大量费用,一个家庭面临巨大压力。张某某在银行有存款6万余元,但其家属均不知道密码,无法取出为张某某救命,万般无奈下向我院申请宣告张某某无民事行为能力,以便拿到判决支取该存款,继续救治张某某。
时间就是生命,承办法官决定要特事特办,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快速度,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立案当天就指定专人跟进该案鉴定工作,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选择鉴定机构并同该机构取得联系、告知案件特殊情况。在我院与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仅仅5个工作日即做出鉴定报告,为案件的审判提供了依据。
就这样,一个案件在公正与效率的双重“加持”下,得以妥善解决,立案团队、审判团队和司法技术团队的通力配合及辛勤付出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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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的工作中,宝坻法院将严格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将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变为解民忧、暖民心的实际行动,给公正司法插上效率的翅膀,实现执法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