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地产旗下公司因维修和车位年限问题被诉 董事长张世发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张亚伟/文

不久前,运营商财经独家获悉了一份有关红星地产旗下全资子公司的判决文书。业主项某由于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将天津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凯公司)告上法庭。

业主哭诉赔偿问题无法解决

2017年9月,项某购买了星凯公司开发的涉案房屋。另外,星凯公司以出售车位进行宣传,但实际上签订租赁合同,向业主解释为租赁和销售是一样的且期限相同,车位租赁期限为20年,然后再自行续期。最后,项某收房后,于2020年1月5日装修完毕,当时安装家具和电器时,其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卫生间墙砖大部分开裂。星凯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后,认可质量问题,同意赔偿。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数额,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项某据此要求星凯公司给付其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维修的各项损失共计98359.39元(其中包括装修人工费,墙面材料搬运费,墙面施工材料费,卫生间墙地砖、吊顶、墙面粉刷费,墙面清除人工费、搬运费、家具装配安装费,物业费,车位费,租房费用,水电费用,保洁费用),并返还向其多收取的车位费102858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星凯公司请求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

星凯公司辩称,不同意项某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全部驳回。诉争房屋于2019年10月22日验收合格,并取得准许交付使用证。而且根据合同约定在项某正常装修使用的情况下,保修期内房屋质量问题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非赔偿责任。出现的问题也无法判定是否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本着息纷止诉的原则,星凯公司与房屋现场的施工单位沟通并与项某协商一致对其自行维修卫生间瓷砖的问题可给付20000元补偿,且项某主张房屋问题为卫生间瓷砖、墙面瓷砖,无论是否因质量引起,均不影响正常入住。双方签订的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盖章签字协议合法有效,项某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一审结果傻眼 星凯公司要给付业主多项费用

法院认为,关于墙面装修人工费、墙面材料搬运费、墙面施工材料费、卫生间墙地砖、吊顶、墙面粉刷的费用以及墙面清除人工费、搬运费、家具装配安装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星凯公司给付项某20000元。

至于房屋租金损失,星凯公司除前面的答辩外,还提供了与项某的三段通话录音。法院认为星凯公司认可项某曾就房屋的质量进行报修的事实,双方曾就维修进行协商,且公司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项某拒绝维修。综合,关于房屋租金、物业费、车位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部分支持。但水电费、保洁费因未提交证据,法院不支持。

关于返还多收取的有偿使用车位费及利息的问题,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偿使用期限为该车位交付后20年,后为免费使用,并非项某认为有偿使用的期限为70年,故法院不支持。

2020年11月30日一审判决结果显示,由星凯公司给付项某墙面装修人工费,墙面材料搬运费,墙面施工材料费,卫生墙地砖、吊顶,墙面粉刷,墙面清除人工费、搬运费、家具装配安装费共20000元,房屋租金、物业费、车位管理费9671元,共计29671元。

(责任编辑: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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