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履职有我
近日,北辰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帮助一名外地律师实现异地阅卷。
案件管理大厅在接到一外地律师关于异地阅卷的求助电话后,经核实,该律师代理了北辰区检察院办理的何某涉嫌诈骗一案,因受疫情影响,其无法到北辰区检察院进行现场阅卷,故打电话寻求帮助,希望北辰区检察院帮助解决阅卷难题。
北辰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主动进位,积极联系了律师居住地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为异地阅卷提供相关协作。双方就异地阅卷的申请、委托证明材料的审核、电子卷宗光盘的转交等具体环节进行了沟通。随后,该律师将其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了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在四川方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北辰区检察院将案电子卷宗插入加密水印,按相关规定刻录了电子卷宗光盘,并通过机要通道邮寄给了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交予该律师,实现了案件电子卷宗的安全对接。
该律师在收到电子卷宗光盘后,对北辰区检察院提供的帮助再三表示感谢。
北辰区检察院将继续优化律师阅卷服务,节约律师阅卷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律师接待工作提供优质、放心的服务,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孙学会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