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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天津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方案提出

到2025年

建设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

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

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院

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

工作目标

到2025年,依托整合天津市现有资源,建设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范围明显拓展,科研成果产出转化明显增多,形成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布局结构合理、功能定位明确、综合服务增强的中医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康复服务需求。

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面覆盖的三级中医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建成以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为龙头,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为骨干,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全面覆盖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

01

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依托,整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资源,打造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达到国家级领先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2

鼓励依托中医和康复基础良好、技术力量雄厚的医院,通过改建、扩建等形式,转型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到2025年,力争达到三级康复医院水平。康复医院应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设置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3

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编制床位数不少于30张,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开设康复科病房。(市卫生健康委)

04

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传统康复治疗设备等应达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5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大力推广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设备应用。依托各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完善师资库和培训教材,开展基层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技术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6

建立中医康复质控体系,成立天津市中医康复质控中心,制定全市中医康复医学科的质控发展规划、中医康复质控标准及工作保障机制。各区成立区级中医康复质控组,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各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分工协作机制。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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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01

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康复服务的功能定位,增强中医康复服务水平。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提供全面、专业化的康复服务,发挥中医康复特色优势,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教育、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随访等服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康复技术,并和现代康复医学相结合,具备常见疾病的康复诊疗能力,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康复诊疗工作,积极探索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以及康复医疗中心应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加强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护理机构中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2

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康复服务模式。建立康复领域的中西医临床、教学、科研长效协作机制,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技术方法、现代康复技术和康复设备的应用。与市体育局合作,开展中华传统体育在中医康复领域的临床应用和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疾病和不同发病阶段的系列导引功法规范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03

制定并推广重大疾病的中医康复方案。梳理我市中医康复诊疗方案,系统总结中医康复经验,筛选出心脑血管、呼吸、肿瘤、骨伤等重大疾病的种类,制定相应的中医康复方案并应用推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4

发挥中医康复在双向转诊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市中医康复中心牵头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建立完善市中医康复中心、中医特色康复医院、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5

加强中医康复服务的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规范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中医康复结局评价与管理。天津市中医康复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建立以中医药康复服务规范化管理和持续改进为核心的质量控制体系,规范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水平。各区中医康复质控组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的质量控制管理。(市卫生健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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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01

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建设康复学院,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康复学院的中医康复学专业,健全中医康复专业课程,完善中医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创校企合作,产教、医教融合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会康复机构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康复人才。探索在职称评审中设立中医康复专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02

加强中医康复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内涵建设,引领带动全市具有多学科背景的中医康复专业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队伍、基层实用型人才等建设。(市教委、天津中医药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03

建立中医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中医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培训大纲和教材,建立、完善中医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根据本市实际,整合各类资源,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医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建立市级中医康复人员培训基地,争取利用2-3年时间完成在岗中医康复人员的全员培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4

建立二、三级中医医院康复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工作机制,开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的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中医康复技能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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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01

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病和伤残等,梳理优化相关中医康复技术和方案,开展临床规范化研究,到2025年,力争形成5-10种疾病的中医康复规范治疗方案并进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成立中医心脑血管病等康复单元,制定中医康复单元技术规范和康复服务技术包,针对本市优势病种组织专家制定临床指南,满足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中医康复临床实践的指导需求。(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2

加强中医康复基础理论研究,初步构建中医康复理论体系框架。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建立古今中医康复文献数据库,针对中医康复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开展深入系统的学术研究,可包括中医康复基础理论构建、中医各康复技术以及古今病症的康复方案等内容,初步构建起中医康复理论体系框架,为现代中医康复的发展溯本求源,并注入中医特色发展的动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天津中医药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03

研发、熟化系列中医康复设备。鼓励医疗机构与高校和相关企业合作,结合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发或改良一批中医康复评估和治疗仪器设备。同时开展临床研究,不断优化改进,形成一系列中医康复新设备,并加快新设备的成果转化,形成天津中医康复设备研发优势群,提高中医康复评估和康复治疗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04

建设中医康复数据库。建立全市中医康复数据管理规范与共性技术平台,建立以中医药康复服务、管理和科研数据等为重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交互共享的中医康复数据库。开展中医康复结局评价,持续改进优化中医康复诊疗技术方案,为政府进行康复医疗决策和医保规划提供数据支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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