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东方等多家培训机构被罚!涉虚构“原价”诱骗消费者等

7月5日,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信用中国”网站获悉,4月以来,天津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多家培训机构被行政处罚,涉及的问题包括虚构“原价”、虚假宣传、非法出版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华英满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津市状元壹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因标示的“原价”从未有过交易记录,违反《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天津市市监委”)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暑假新初一陪伴计划”宣传材料、2021年3月的“新三年级惠学班”宣传材料上标识的原价,均从未有过交易记录。2021年6月16日,天津市市监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天津新东方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4条,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预期交易,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天津市和平区华英满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乐知培训学校(天津)有限公司2家校外教育机构,同样存在宣传材料上标示的“原价”从未有过交易记录的问题。2021年6月4日,天津市市监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上述2家公司分别进行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南都记者另从天津市市监委官网获悉,乐知培训学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智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家公司,在宣传广告中分别对师资力量、学校课程作出不实表述,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4倍罚款。

另据“信用中国”网站,天津市东丽区乐学状元壹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因存在擅自从事出版《高中物理必刷66题》《高中数学必刷66题》等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5月12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上述出版物,并处以1万元罚款。

采写:实习生 余晨然 南都记者 吴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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