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法院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发布时间:2021-07-06 18:58 星期二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见习记者 范瑞恒
7月6日,记者从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续提升群众诉讼服务体验,该院制定《和平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大厅进一步提升老弱病残孕等办事群众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提供帮办代办、上门立案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立案“难事儿”“愁事儿”。
据了解,《方案》规定服务的具体事项包括网上立案、缓交诉费、民事立案、行政立案、刑事自诉、申请强制执行、诉前保全等,主要服务对象为老弱病残孕等群体。
和平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谁接待、谁负责帮办”的原则,为立案群众当好帮办代办服务专员,同时为辖区内高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群体开展上门帮办代办的立案服务。
此外,该院立案大厅还开设“绿色立案窗口”,专门接待老弱病残孕等群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审判辅助等服务。不仅如此,和平区法院还建立缓交诉费提示制度,主动向老弱病残孕及需要援助的当事人发放缓交诉费温馨提示卡,指导当事人提交减、缓、免交诉费申请,着力减少群众“诉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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