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正式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该条例也明确表明了目前深圳开始实施禁止使用未全面授权的APP。敲黑板~各大APP厂商广告商们注意啦,赶紧完善起来吧!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发展,加上智慧生活的全面推行,互联网用户一直呈增长趋势。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已达9亿,相关的应用程序已经破百万。长期以来,一些应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并强行征得用户同意,因为如果选择拒绝或者不同意的选项就无法使用该应用。近日,国家在信息安全和隐私防护方面也进行了相关的整治,一些APP或者小程序的审查或者下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例如,滴滴小程序被下架。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制定了基于“告知-同意”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并且完全取得个人同意,并且在先关的程序或应用进入该环节时,必须提供一种“撤回同意”的选项,同时不可以给“撤回同意”选项设置一些附加不合理条件。
现在,一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通过“一揽子协议”将个人数据的收集与其功能或服务联系起来。如果用户不接受完全授权,则无法使用该APP,不少用户往往被迫接受这种不合理的方式,然而对于这种行为,要坚决说“不”!近年来,数据要素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天津、贵州、安徽等多地已将数据立法提上议事日程。 这些立法还就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权利、数据垄断等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立法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