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六年一学位
政策规定:同一住房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六年内将提供有限学位,意思就是说一套房产在6年内,只能有1个直系子女就近在学区内入学,多胎除外。
如同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该区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根据2021和平招简信息显示,今年入学的和平区适龄儿童需要满足: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六年一学位”政策相关要求。
2.在小升初登记信息时,需与入学时登记的房本和户口本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填报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否则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3.小学入学时按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升初时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这里要注意!2021年对于六年一学位的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规定,小学入学时按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升初的时候只能继续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对于有购买房屋需求的家长提个醒,未来如果想让孩子用这个房产入学,对于已经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城区,需要及时确认六年内有没有孩子用这个房产已经入学。同一住房入学资格已经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若有入学需求,该区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和平区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对于有卖出房需求的家长也要注意,孩子在小升初的时候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在小升初登记信息时,需与入学(小学)时登记的房本和户口本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填报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否则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2021年和平区实施六年一学位有9所小学
包括实验小学、昆明路小学、岳阳道小学、中心小学、耀华小学、鞍山道小学、万全小学、第二南开学校小学部、万全第二小学。
招生简章
NO.1
实验小学
根据市教委津教政〔2021〕6号文件及和平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我校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学校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向学校提出申请。
2.本区户籍且“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凡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家长按照入学报名时间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3.本区户籍但“人户分离” 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因地址不一致等原因,不符合“人户统一”入学条件的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为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集体户口等情况,无法提供本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挂靠在已去世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户口等情况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解放南路376号
4.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六年一学位”政策相关要求。
5.在小升初登记信息时,需与入学时登记的房本和户口本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填报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否则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6.小学入学时按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升初时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二、招生办法
1.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所属学区片的指定学校报名,学校进行核查。
2.经验证合格后,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3.8月6日(周五)学校颁发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7月17日、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四、招生范围
襄阳道2—30(双号)、尚友里1—17号、华荫东里1—12号、西安道95—99号、忠厚里1—8号、鑫东公寓、都会轩、合心园(府上和平)、武昌路2—10(双号)、南宁路7号、世升花园、益寿里1—9幢、沙市道2号(劳卫所后院内)、滨江道221号(翰林公馆)
天津市实验小学(柳州路28号门进入)
六、备注
1.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当天请一名家长(不带适龄儿童)带齐相关材料到校报名。家长入校时请出示当日更新的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入校。报名期间请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2.按照学校招生办法,家长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一张适龄儿童的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果户籍信息链不完整,需其它相关材料进行佐证(如:出生证、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属实。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后果自负。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4.适龄儿童户口落至非居住或非住宅性质房屋的,请到相应学校报名。
天 津 市 实 验 小 学
二〇二一年七月
NO.2
昆明路小学
NO.3
岳阳道小学
NO.4
和平区中心小学
、
NO.5
耀华小学
NO.6
鞍山道小学
NO.7
万全小学
NO.8
第二南开学校小学部
NO.9
万全第二小学
除了和平区的学位控制外,今年蓟州、武清等区也公布了相应的要求!一起来看看
武清区
日前,武清教育公众号发布文章《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住房学位控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武清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对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住房实施学位控制。
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学位控制学校包括:杨村第八小学、杨村第十小学、杨村第十四小学、杨村光明道小学、杨村第五中学、杨村第八中学、杨村光明道中学等学校。
三、实施办法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控制办法
此类房产不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的划片范围。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均在此房产上,且父母双方在天津市范围内仅有此套房产,可携带有关资料到就近公办学校先行登记,开学前,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控制办法
1.学位控制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果同一个房屋地址在对应年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
2.同一住房入学资格已经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若有入学需求,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3.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视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四、有关政策解读
(一)适龄儿童入学首先需符合当年《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申请以上实施范围内所涉及学校的学生还需符合《武清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2021年某适龄儿童以杨村十小学区内某个房产入学,从该生入学登记之日到其小学毕业(或离校)之日,该房产产权变更后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不能进入杨村十小就读(招生或转入)。
(三)登记过程中,如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属实。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涉及事项均以当年招生或当次转学公布政策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武清区教育局。
(五)学位占用情况查询主体为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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