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一女子以能买便宜房、能办工作为由,先后骗取马某30余万元。后者多次追要,前者均以钱都投在泳装厂及金融上面为由,拒绝给付。6月29日,辖区警方赶赴天津,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抓获。
多次追要没成
马某是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海口边防派出所辖区居民,以渔业为生。多年来,他省吃俭用,攒下一些钱。他和四十余岁的女子纪某认识,朋友关系,平时经常走动。
2013年至2017年,纪某找到马某,说认识某银行行长,通过对方,能买到比市场价便宜的房子,并能帮助孩子办工作,到银行上班。
马某信以为真,4年间,将30余万元分多次给了纪某。后来,马某多次向纪某询问房子及工作的事,后者以种种理由搪塞。
时间一长,马某沉不住气了,他感觉纪某说的都是虚无缥缈的谎言,自己好像被骗了。至今年年初,马某多次向纪某追要30余万元,后者今天说钱投在泳装厂了,明天说用于金融投资了,等钱下来再还。
见要钱无望,今年2月份,马某来到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海口边防派出所报警。
纪某也是兴城人,经过几个月缜密侦查,警方了解到,纪某并没有生活、工作在本地。6月下旬,警方掌握纪某在天津。
供述诈骗事实
6月29日11时,该所教导员张成浩与民警杜金泽、卢晓天及一位女民警赶赴天津。
经警方进一步了解,得知纪某在当地某汽车厂工作。民警没有打草惊蛇,而是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找到某汽车厂员工宿舍的管理人员,确定纪某的详细住址。
而后,某汽车厂的工作人员将纪某叫到办公室,民警将其控制住。随后,将其传唤到当地公安机关。
一开始,纪某说什么也不承认自己涉嫌诈骗。后来在大量证据面前,加上民警明理释法,她终于供述了诈骗马某30余万元的事实。
据纪某供述,实施诈骗前,她看到马某家的小日子过得挺好,人也挺实在,感觉好骗。于是,就编了两个理由,没想到,马某轻易就上当了。
在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时,了解到30余万元并不全是马某的,有一部分是他从亲戚朋友处借的。
6月30日,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纪某被押解回我市。7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葫芦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