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北辰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行“一告知两承诺”制度,通过程序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强化,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
一份《告知书》,畅通沟通交流渠道
北辰区检察院集中力量,从源头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办案系统中增加《“三个规定”告知书》,对在办案件做到“一案一告知”,并且要求随案卷归档。
通过《告知书》提示案件当事人和案件相关人员,在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过程中,应遵守“三个规定”要求,不得干扰检察机关检察办案活动,不得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规定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在司法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检察院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同时,向当事人说明获取诉讼信息的正确渠道,确保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投诉有人受理,提出疑问有人答复,与检察官沟通交流顺畅,向检察机关递交材料渠道畅通,从而有效压缩违规请托说情、接触交往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发生和存在的空间,为防止干预过问案情筑起一道“防火墙”。
一份《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不能只靠检察机关发力,还需要人民群众知晓、社会各界支持,为此,北辰区检察院制定了《“三个规定”承诺书》,引导群众参与,对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北辰区检察院向群众承诺:“干预、过问”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了解、指导”必留痕,“违规、违纪”必追责,“举报、投诉”必核查。同时,明确举报电话,对群众提供的线索逐一核查反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先后向各界代表、群众发放《“三个规定”承诺书》百余份,主动宣讲“三个规定”相关内容。
北辰区检察还成立了6个宣讲小组,由该院相关负责人带队,对北辰区19个党政机关开展“三个规定”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党政机关干部层层签订《北辰区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为共同抵制干预过问案情拉起一道群众参与的“安全门”。
一份《承诺书》,提高干警自律意识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任务要求,北辰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由院相关负责人对中层领导干部及员额检察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深化干警思想认识。
通过制作《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承诺书》详细列举了10项重点内容,要求干警学习并签署承诺。签订《承诺书》的范围包括全体在编干警,以及书记员、辅警等参与办案活动人员,确保“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学习“全覆盖”,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教育引导全院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恪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为防止干预过问案情拉起一道“警戒线”。
来源 | 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