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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12日)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发布公告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3名警务辅助人员

公告原文

2021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河东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优秀社会青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07月至2003年07月期间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起始日期以前取得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并在入职时提供学历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履行入职手续。);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8.天津市公安机关现在编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23人,具体岗位设置、岗位说明、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公安机关河东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四、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2日9:00至07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07月12日9:00至07月21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07月21日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308室。

办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如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报名的招聘计划数,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2:1。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体测及面试三个环节,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关注网站笔试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考试的形式,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10: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照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3:1的,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学历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请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上述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材料,缺少上述任一审核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

在规定集合时间内未进场点录人员记为缺考,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下载体测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起。

资格复审与体测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测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2:1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缴费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至2021年8月18日17:00止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8日17: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起。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综合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25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如实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体温测量记录等,并签署《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上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上交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后,方可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1)考生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1)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考试当天及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为准);

(2)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

(3)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从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但距考试当天未满14天的;

5.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的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津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8.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或一般性装饰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检、考察人员1:1的比例,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综合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察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及考察阶段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4300元左右,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八、招聘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编辑 | 韩振

来源 | 平安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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