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红桥法院与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就民法典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红桥法院副院长李宝新与家事审判庭庭长赵国良、副庭长冯晓飞、审判员耿芳芳、熊剑赴区民政局参加本次研讨,区司法局局长白榕,区民政局副局长张丽萍、婚姻登记科科长王玉洁等出席本次座谈会。
会上,李宝新通报了近期以来红桥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对区司法局、民政局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肯定以及感谢,并对未来在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与深入合作提出了设想及具体建议。赵国良着重就少年家事社区法庭的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建议相互之间立足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配合与联动,更大程度上推动司法为民,服务人民。
冯晓飞、耿芳芳、熊剑分别就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在离婚中的适用、无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管理、赡养费案件中涉及的低保救助等热点问题做了介绍。
区司法局、民政局领导对家事审判工作高度关注,对相关议题高度重视,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白榕表示,不同部门之间就民法典的具体实施进行沟通协调十分必要,在执法司法中发现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切合实际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张丽萍表示,民法典的实施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将与法院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落实及解决。
经过广泛深入的探讨与交流,与会方在众多问题上达成初步共识,本次座谈取得重大成果,为持续推进司法为民,切实走进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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