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人这一生中,最珍贵、最牢固的友谊,往往产生于高中时期,因为这个时候,大家正处于最青春年少的时期,心思单纯,交朋友都是掏心掏肺,加上高中时期,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同学们是除家人外,陪伴自己最多的人,快乐和痛苦,都是一起度过,所以这时候的友谊,最纯粹。
天津静海第一中学某女生宿舍里的8个女生,便是感情相当好的一群姐妹,她们每天一起穿衣打扮,一起去教室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感情好似亲姐妹,然而谁都不曾想到,在未来的某天,她们竟然会惨死于宿舍中……
1998年12月22日,晚上12时左右,天津静海第一中学女生宿舍楼112室的一名女生始终无法入睡,因为她总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让她感到很恶心,就算开窗通风都没用,终于,她受不了了,拉着另一位室友去找宿管。
宿管打着手电,在112室所在楼层巡视了一会儿,并没有发现异常,但确实闻到了“异味”,可时间太晚,也不方便查,便叫学生们先回去睡觉,第二天一早就来处理,两个女生便回宿舍了。
12月23日,清晨6点多,学生们陆陆续续起床,她们也闻到了那股“异味”,宿管也如约带人来查看情况,其中一个女生好奇心起,便跟着一起“找线索”,她觉得味道是从113室传出来的,便缓缓向那里靠近,就在此时,113室的女生孙亚宇走了出来,她面无表情,径直离开,甚至门都没关。
女生便朝里看去,结果113室的一幕,让她终生难忘——只见里面躺着一群表情扭曲、姿势诡异的女生!她们有的躺在床上,有的趴在地上。女生瞬间发出尖叫,宿管老师们立马赶过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后,当即报警。
警方迅速赶来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死者情况,警方初步判断,这7名死者是中毒而亡。果然,法医鉴定后确认,7名死者死于甲拌磷(剧毒农药)。而且她们的死亡时间,在12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这就意味着,那个23日早上从宿舍离开的孙亚宇,和7名死者共度一夜。那么她在这起可怕的案件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很快,警方便找到了孙亚宇,面对警察,孙亚宇毫不慌张,并且迅速交代了案件过程:
原来,113室的8个女生,都是同班同学,大家的感情特别好,其中和孙亚宇关系最好的,还属,刘珊珊,,她俩早就成了闺蜜。1997年9月,刘珊珊与男同学陈某谈起了恋爱,并发生了关系,结果不久之后,陈某单方面宣布分手,刘珊珊瞬间陷入低谷,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刘珊珊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闺蜜孙亚宇,孙亚宇知道她想自杀后,不但没有阻止,还表示愿意“帮她”,后来,孙亚宇想办法在某蔬菜门市部购买了一瓶有机磷农药甲拌磷,接着便把农药给了刘珊珊。
拿到农药后,刘珊珊却改了主意,她表示,不想自己一个人死,太孤单了,想大家陪她一起,孙亚宇听后,又同意了。于是她们偷偷把农药倒进了自己的水杯里,接着告诉其他6名室友,这是她们从家里带来的预防肺结核的药。
其他6名女生哪里会多想,一边感谢刘珊珊的大方,一边有说有笑地喝下“药”,看着大家喝下药,刘珊珊也笑着喝了,几分钟后,大家便出现肚子痛、恶心干呕等情况,刘珊珊和孙亚宇却告诉大家,是“喝药后的正常反应”,女生们依然没有多想,便上床准备睡觉,却不料身体越来越难受,等到她们想要离开宿舍时,已经痛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而唯一没喝下农药的孙亚宇,则眼睁睁看着昔日的好姐妹们,一脸痛苦地死在自己面前,并和她们度过了一整晚。
听完孙亚宇的话,警察们沉默了,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10几岁的女生,竟然会对同宿舍的人痛下杀手,但根据现场证据,以及刘珊珊留下的遗书,此事确实和孙亚宇描述的基本一致。
由于案发时,刘珊珊和孙亚宇均只有17岁,未成年,所以最后法院只判处孙亚宇无期徒刑,她的父母则赔偿依法认定损失的30%。
说完这起案件,笔者不禁陷入沉思,其实这起杀人案,侦破难度并不高,犯罪手法和杀人动机也很简单,然而这6名花季少女,却就这样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姐妹”手上,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而刘珊珊,只因为感情受挫,就产生了自杀念头,并且还拉着6名朋友一起死;孙亚宇,在明知好朋友一错再错的情况下,不但不加以劝阻,还不断推波助澜,最后甚至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妹”们惨死在自己眼前,接着跟没事人一样,“陪”着她们度过了一整晚……
这些孩子们是犯了错,但这一切,绝不能只是简单地去责备这些还没长大的孩子,早恋、父母学校疏于管教、学生们法律意识弱,这些都是导致她们误入歧途的因素。曾有一位法律工作者这样说道:
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才能以法护身;反之,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这起案件中的孙亚宇,在明知道闺蜜要杀害室友时,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她,很显然,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