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意思是说吃一次亏就长一次记性,懂一些道理。可就有这么一位司机却屡查屡犯,由于两次酒驾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可重新考取驾驶证后刚满一年,竟然第三次酒后驾车上路。
7月20日晚,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潘庄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夜检行动。20时许,一辆沿卫星公路西向东行驶的小客车行驶至距毛毛匠村口30米处时,突然将车辆停在路边。发现异常后,执勤交警快速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检,现场检测显示驾驶人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在随后的调查中,交警发现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查了,原来早在2015年8月和2018年2月,就因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并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为了重新成为一名司机,他通过学习于2020年7月重新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原以为他会更加珍惜这次机会,引以为戒、严于律己,没想到新驾驶证刚拿到手一年,他就老毛病又犯了。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8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月以来,宁河交警针对辖区涉酒交通违法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设置治理点位,持续开展“铁拳2021”严重违法专项治理行动,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64起,其中醉驾交通违法17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3起。有效消除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了道路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