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以下驾驶人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公 告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以下驾驶人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