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先进集体介绍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工作业绩突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凝神聚力作用,推出一批反映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优质新闻作品,为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办公室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向上型科室为引领,以贯彻“五个坚持”、做好“三服务”工作为目标,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围绕打造检察宣传工作品牌,加大扫黑除恶专题普法宣传力度。
一
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联合区扫黑办、公安宝坻分局、区法院等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突出战果,以案释法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及法律知识,最大限度提升社会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切实营造了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浓厚氛围。
二
加大线上普法宣传力度,推出优质法治宣传产品。
依托本院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三端”、抖音、快手等新闻宣传平台,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累计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新闻宣传作品160期,其中《扫黑除恶|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派员对王某东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支持公诉》新媒体平台累计点击量超5000,为“无黑区”创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治宣传产品。
三
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传达必胜决心。
邀请检察日报、天津日报、宝坻电视台等10家媒体记者参加扫黑除恶专题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为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
报送扫黑除恶信息材料,服务上级领导科学决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累计报送相关信息材料60余篇,其中“3•21”涉回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两会”期间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