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将《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津网信办通〔2019〕4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记者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