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天津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马珊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天津市2020年市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