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从来没有一场与学校法治相关的会议,让人如此接近真实的可能。
教育面向2035的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中小学管理生态走向深刻转型。依法治校,简政放权、管办评分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追求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等顶层设计与教育实践,成为我们正在面对的核心课题。在这场划时代的教育变革中,“法治领导力”作为现代学校治理的关键能力,具有引领性、规范性、基础性、保障性的前置作用。
2021年7月29日-30日,由蒲公英教育智库、新校长杂志主办,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联合主办,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八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学校法治领导力”主题峰会暨第十一届和平教育对外交流研讨会在天津召开。本文将分版块对27位来自教育界和法学界的嘉宾,精彩而务实的演讲进行简述。
01
教育生态重建日行千里
“依法治校”才是根本保障
近几年,中国教育在宏观政策层面发生了很多大事,从教育现代化2035计划,到激活中小学办学活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强调立德树人,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范,再到“双减”政策所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体跳水……几乎都是以“医重症”的姿态下猛药。这所有的政策法规,是在引导一种什么样的教育生态呢?
与会专家认为无非三点:第一,教育要按规律来;第二,教育要按规矩来;第三,学校要以人民满意、国家需要为指针来办。最终我们要抵达学校整体的现代化治理,教育整体的高质量发展,社会整体的低培养焦虑。
可以说高质量的教育,需要高质量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现代学校治理的“高级阶段”,也是“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人责无旁贷的命题。然而当下的现实却是,大多数中小学好没有做好进入现代学校依法治理的准备——
教育评价“五唯”依旧,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市场化愈演愈烈,各利益主体矛盾冲突比例攀升:食品安全、意外伤害、舆论危机、劳资纠纷层出不穷,师生法治意识不强,干部应急处突能力不足,家校责任不明晰,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直面这一治理困境,我们需要加快推进“依法治校”。
宏观上看,学校要以法治领导力为引领,以《教育法》为遵循,突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范,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凸显“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同时,要对任何妨害学生身心发展的乱象保持清醒认识,对任何背离“立德树人”育人目标的现象保持高度警惕,重视文化自省,实现文化善治。
微观上看,依法治校,需要我们把握一些关键因素——首先学校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其次是制定章程,构建内部的法律治理体系,比如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教学委员会等。同时,要建立新型政校关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现代学校治理的本质是多元共治、是民主参与,要给予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学校事务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归根结底,我们需要积极构建“依法治校”五大机制:科学决策机制,高效执行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多元参与机制,利益仲裁机制。
开幕致辞:
孙霄兵(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执行会长,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
明建平(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斌(蒲公英教育智库理事长,新校长传媒系总编辑)
02
破题报告:民法典时代,
学校如何走向科学的治理结构?
法治领导力,是依法治校语境下学校领导力的核心要素,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进入高级阶段的体现和内在需求,而校长的法治领导力,是决定整个学校法治领导力的关键。
民法典时代,依法治校需要强调权利本位,而不是义务本位。权利本位是依法治校全面推进的价值指引,要确定学校主体该享有的权利,给予尊重和保护。以生为本,维护学生的基本权利。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校有效开展的逻辑前提,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做到内容合法、要素完整、合理有效。
科学的治理结构是依法治校具体实施的机制保障,只有对各类主体的责任、权力进行明确的定位,才能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支撑、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体系。
争议处理法治化是依法治校实施效果的集中体现,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依法控制争议外溢,避免内部纠纷引发舆情,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是依法治校持续推进的精神力量,重点是加强学生国民法治教育和教职员工普法教育,改良校园法治环境。
● 民法典时代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方略
张新民(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03
校长观察:依法治校从“责权界定、
组织变革、管理文化”入手
多年来,由于中小学的办学自主权小,导致形式化盛行,同质化办学,口号化课改等问题。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出现“自主”20次,赋予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事权,人事工作的人权,经费使用的财权。当然,激发办学活力意味着权力下放,权力过大,一放就乱。如何界定适度权力?
首先要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校层面,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教师层面,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其次是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
当然,政府放权不是放任不管。放权但不放弃引领——领导引领,专家引领,同伴引领;放手但不放弃扶持——政策扶持,财力支持,物质支持,人力支持;放飞但不放弃评估——评估办学方向,评估办学绩效,评估持续发展。
学校有了办学自主权,要从组织结构变革着手,推动“人治”走向“法治”。
第一,在项目管理中,做到授权与赋能。授权时注意三个原则:相近原则,把权力授予最接近做出目标决策的人员,一旦发生问题,可立即反应;授要原则,授给在实现目标中最需要的、比较重要的权力,能够解决实质性问题;明责授权,以责任为前提,授权同时要明确其职责,使下级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除了授权还要赋能,注意三个方面:自主性,做想要做的事,自愿做事;意义感,认为自己做的事有价值,激发动机,保证工作正向循环;自信心,团队成员有成就感,领导给予支持,更容易有信心。
第二,在组织结构上,规范决策与流程;第三,基于人性假设,完善学校制度;第四,在协商管理中,实现民主与法治;第五,以法治为前提,落实校长负责制,并考虑三个问题:审议机制,执行的负责制和有效监督。
学校依法办学,还要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文化,回到守正创新的原点。立柱架梁,搭建管理体系;润泽内涵,优化管理效能;整合资源,统筹管理支持。管理文化对于增强学校的内聚力、向心力和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 落实依法办学理念,如何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文化?
孙茁(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校长)
●激发办学活力,校长的管理责权该如何界定?
程红兵(金茂教育集团总校长)
●推进组织机制变革,学校如何从“人治”走向“法治”?
陈罡(无锡SK学校校长)
04
校园安全:明确责任边界,
兼具底线思维
中国校园安全管理,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尤其是实践远远走在理论研究前面。尽管如此,校园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安全工作为什么把校长搞得焦头烂额?有两个关键点:
一是没有抓到安全工作的精髓。针对一种事故,往往抓关键的几件事就能防住。比如防地震关键是什么?是看建筑物坚固度。美国和日本应对地震,孩子就学三个动作,趴下、掩护、握牢。
二是安全事故发生后,面对家长和媒体,学校失语,这里有一段可以参考的“话术”——对于发生在我校的学生伤亡事件,我们非常痛心。目前事件正在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教育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调查之中。我们将全力协助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当事人公道。如果最后认定在事件中学校负有相关责任,我们一定承担责任,依照法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
在校园安全事故应对过程中,学校要做到既不推诿责任,也要敢于向“校闹”说不,将学生安全事故纳入法治化处理轨道。
目前,学校在校园安全案件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判定学校担责的案件占了89%。学校要明确安全减负问题,安全责任边界与归责问题。比如孩子在学校摔伤了,谁负责?需要法律来平衡,学校只应当承担教育管理职责,因为学校与未成年学生既不是监护关系,也不是纯粹的公法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管理关系。
学校如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呢?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动态的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风险评估整改机制;三是加强师生安全法治教育,目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80%可以通过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来规避。
当然,学校安全有一个现实悖论是,太过小心,却愈不安全;固守安全,却失去意义。要警惕过度关注安全导致的负面效应,比如玻璃心,巨婴儿,黛玉体等。有一个“底线思维”就好——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训育经常,救助及时,通报有序。
●校园安全,学校管理者面临怎样的生态?
卢志文(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
●治理校闹,学校如何完善学生安全事故法治化处理机制?
马雷军(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治专委会秘书长)
●学校安全减负,从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说起
李文(盈科律师事务所教育与校园安全法律专委会主任,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05
危机管理:过程和结果同等重要
学校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性:承受者危机和管理者危机。学校危机管理的底线是恪守法律规定,法律风险规避的宗旨是承担社会责任。
前期,“成都49中孩子坠亡事件”被推上舆论浪尖,根本原因在于学校没有表现出承担道义责任,只表示走法律程序,最终引发舆情。启发是,我们在面对生命时切记以人为本,处理学生身亡事件,过程和结果同等重要——
及时:第一时间报案、第一时间施救、第一时间通知
陪伴:有真诚,有担当,有亲和力,有同情
解释:搜集证据,披露真相,解读法律,明确责任,处理方案
此外,判断学校是否存在教育和管理过错的因素有几个——学生自杀的时间,是否在校期间,学生自杀地点是否在校内(如在校内,是否为校方禁入之地),自杀事件发生后,校方应对是否及时恰当,学校日常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不要把校长事事推到第一线,要培养危机公关人员,请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帮助解决与群众的矛盾,与法律事务所、公安机关建立关系,凡涉重大纠纷时由法律顾问把关;与媒体建立关系。
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学校还要注意“纵向贯通+横向兼顾”。所谓纵向贯通,学校危机的出现,总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领域的原因和表现——
事先预防:从法律中找预防路径
事中处置:按照法规和流程进行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事后恢复:做好善后
横向兼顾,是指要兼顾危机承受者及家人、主管部门和专业力量、社会公众及关注者——在危机管理任何阶段,重视当事人的利益和感受,危机发生前后与主管部门和专业力量保持密切沟通,恰当而及时地向公众及关注者批露信息。如此,就能“不出事也不担责”,既承担法律责任也承担社会责任,既保护我们自己,更保护我们的学生和老师。
● 学校危机事件应对,蕴含着怎样的管理智慧?
杨振德(西安沣西实验学校校长)
● 法律风险规避视野下的学校危机管理
茹士春(西南政法大学公共危机管理学教师,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学生自杀事件的法律责任与应对策略
白国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06
未成年人保护:
“儿童利益最大化”的中国化表达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是一次系统重塑,明确了国家保障原则,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利益最大化”中国本土化的表达。其中,强制报告制度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与从业禁止制度,都跟学校关联。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要做到在安全管理责任的时空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权益和人身安全,履行职责降低风险;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落实好强制报告的责任,做好卫生、技术保护工作。
具体策略上,学校可以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重视生命教育、重视未成年人格尊严的保护、建立留守学生和困境学生的信息档案、严格教职工的准入和师德培训;不加重学习负担,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发现辍学情况及时登记、劝返复学,劝返无效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不安排商业性活动、推销商品、提供有偿课程辅导;保障校车安全;解决学生欺凌问题;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多方面规定强化校园安全。
学校要注意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结合而不是对立,对儿童利益最大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要理解准确,并不是简单认为在实体处置上的轻缓和程序上的宽松,就是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了学校保护职责,专项保护制度,学校管理要求,保护工作机制,支持监督措施,内容详实具体,操作性非常的强。基于这一背景,学校当加强读物和校园文化环境管理,创建书香校园,让缕缕书香引领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的功能,防止毒物进入校园;同时,加强作业管理,各学科可开展“科学有效作业设计”主题下的教学研究活动,切实提高作业质量,筑牢学生的知识根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如配备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形成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等。
此外,要重视学生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学校的个人信息泄露,学生寝室管理不当,学校摄像头问题,学习数据不当处理等都给学生隐私造成伤害。实际上,国内的基础性、配套性法规相对完备,相关的研究和实践时间比较长,行业自治和社会参与比较充分,但问题是法规滞后,学生、家长、教师意识薄弱,数据处理及学习分析规则不完善。
学校如何尊重学生的个性与隐私?
一是以充分尊重为前提,不以管理目的牺牲学生隐私,引导管理层、教师、学生相互尊重隐私。
二是教学信息上,教师主导,师生协商;分别存储,谨慎应用。管理信息不出校,落实责任,物理隔离。
三是分类治理策略。地点分类:寝室、教室、公共区域分类治理;关系分类:纯属个人、师生生生之间、学生与学校进行分类;制定配套规定,如“学校个人信息保护办法”。
●未成年人保护,中小学校已经推进的日常措施
褚新红(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校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对学校意味着什么?
张雪梅(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专家建议稿起草成员)
●学生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学校如何“防雷”?
杨攀(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网络教育立法研究所所长)
07
学生管理:教育惩戒要合法合规、
有温度有尺度
教育惩戒是小切口、大问题,牵涉多方利益:学校一方面想管好学生,支持教师,一方面害怕家校纠纷。家长一方面害怕孩子的行为得不到纠正,一方面担心过度惩戒。教师一方面想尽职管理,一方面害怕把握不好尺度。
教育惩戒要合法合规,理清惩戒的情形与类型,体罚、变相体罚、侵犯人格尊严等红线不能碰。程序上要遵守校规校纪的制定程序,明晰不同惩戒实施的程序——
如一般惩戒,教师当场实施,事后告知家长;较重惩戒,学校实施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严重惩戒,学校实施应当事先告知家长陈述申辩,听证。要注意过惩相当,考虑学生的个体特征、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因素,选择与学生过错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学生惩戒要善于利用四个工具。一是这把尺子握在学生手中;第二,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第三,大声表扬,小声批评;第四,成为会打结的人,关系多打结,心灵不打结。
关于手机管理,法国出台了严格的手机禁令,禁止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在英国,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学校将被督查问责;芬兰开设了手机使用指导课,来帮助中小学生正确的使用手机。在中国,学校有没有权力管理学生手机?事实上,教育部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都对学校进行手机管理进行授权。学校应当如何管理学生手机?答案是在合规性的基础之上,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在学生使用手机以及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为学生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之间寻求平衡——
方法一:通过校规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注意三个原则:有限带入校园原则,管理措施细化原则,教育引导原则,家校沟通原则;方法二:通过班规管理学生使用手机。
●学生管理,既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
李建华(郑州艾瑞德国际学校校长)
●教育惩戒的正确打开方式
方芳(天津市教科院教育法治与评估研究所所长,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法律顾问)
●学生手机管理的道与术
谢潇(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08
学校常见法律实务:
法律风险,预防为先
法律风险重在预防,企业如是,中小学校同样如是。
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大盲区,尤其要注意著作权保护与侵权风险防范:一是教师课件,课件是教师通过多媒体,将自己的思想或者意志表达出来的智力成果,具有新意、创造性和研究价值。因此课件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二是学生作文。学生作文应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在征文说明中要明确署名问题,包括报酬问题,集结出版问题,要充分重视征文说明的撰写,并获得著作权人或者代理人的授权。
学校负面舆情应对,要注意将风险意识融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当中,建立负面舆情应对制度,加强风险意识和应对技能培训。在具体应对策略上关注四个点,一是态度诚恳、正面回应舆论关切;二是建立危机应对工作小组,必要时可引进法律人士等专业“外脑”参与处置;三是及时发声、持续发布信息公开、给负面舆情降温;四是抓住舆情核心点、还原事实真相。
常见的学校担保方式,主要包括学校财产的抵押担保和学校作为保证人担保二种情形。无论是营利性学校还是非营利性学校包括公办学校的教育设施均不得用于抵押,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也不得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否则所签订担保合同一律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担保合同无效,提供担保的学校也有可能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这是需要广大学校重点防范的担保法律风险。
学校常见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外包合同等,各类合同法律风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无一例外都要求学校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从招投标到合同签订和履行建立全过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以减少合同纠纷发生的概率。
防治校园欺凌,学校要教会孩子如何识别欺凌行为。越早识别,对孩子的伤害也就越小,可以通过讲座培训、模拟法庭、课题研究、职业体验、主题活动来开展。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有四个步骤:一是发现核查,二是性质认定,三是事件处置,四是跟踪反馈。
学校劳动人事法律风险预防,要求学校厘清一些常见问题,如学校实行“末位淘汰制”是否合法?肯定非法。当然,教师群体也要注意规避各种违纪行为,如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等。
学校刑事风险主要集中在招生就业、科研教学、安全监管、财务管理、基建后勤等领域,高频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玩忽职守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刑事风险防范策略是加强警示教育,并建立学校刑事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