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对2020级本科生进行转专业或调整专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2021年4月29日9:00至2021年5月6日12:00(转专业报名工作在此时间段开放,报名先后不影响转专业结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方式及各专业接收人数
特别注意,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否则申请无效。
(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20级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学校不再受理书面申请。纸质版材料可在转专业成功后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单位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