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执业医师笔试 8月20 日开考

已经确定日期

今天!天津市确定执医开考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2021年医学综合考试将于8月20、21、22日进行。请考生于8月10日10:00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您在考试当日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

考生应考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自觉遵守本市最新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做如下提示:

1.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并正确佩戴。

2. 考前14天起,请考生不离津,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4. 天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询),并及时主动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5. 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的;有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南京市、张家界市、常德市、扬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郑州市等)全域旅居史的考生及时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视具体情况安排参加考试。

6. 境外抵津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7. 考场一般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8.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

9.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10.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图源:天津市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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