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车主”为周转资金
不惜将豪车抵押
向周先生借款20余万
还款期到
不仅本金利息没见到
连豪车也“不翼而飞”
周先生急忙向公安东丽分局报警
另他没有想到的是
竟然还牵出一起骗局
案件还原
2021年3月,东丽区居民周先生赶到公安东丽分局金钟派出所报警求助,称自己的停在车库中价值百万的汽车被盗。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询车辆信息,民警发现该丢失车辆归一家租赁公司所有,而非周先生所有。
民警了解到,该车辆是孙某从租车公司租赁而来,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抵押给周先生,并向周先生先后借款17.8万和4.5万。到还款期时,孙某又多次推脱办理过户手续。直到孙某不再支付租赁款,租车公司依规将车辆收回,周先生报警求助才发现自己被骗。
办案民警掌握线索后,立即对孙某行踪开展调查,但孙某早已携款潜逃,没了踪迹。直到2021年7月,民警再次发现孙某行踪线索,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对自己抵押租赁车辆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诈骗,被东丽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1
将车辆租借给他人时要了解车辆租借人的实际用车目的,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依法保护自己的车辆安全。
2
汽车租赁公司要加大租赁条件审查力度,应当严格审查承租人的资质、信用、品行等,适当提高担保条件。
3
对来路不明的车辆坚决不予以抵押,切忌轻易接受低价车辆的抵押,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