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并为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选拔人才,近日,市检察院举办了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
本次业务竞赛共有27名选手参加初试。初试采取综合知识测评与法律文书制作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民事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和综合运用水平,特别是民事检察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能力。经严格评审,初试成绩排名前十的选手进入复试。复试采取案件汇报与答辩形式,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逻辑推理、事实认定、语言表达及释法说理等民事检察办案能力。
此次业务竞赛邀请了熟悉民事检察理论及实务的专家学者、业务能手作为评委,根据选手现场汇报及答辩情况给出复试成绩。最终,河东区检察院丁亚同志被授予“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闫璐同志被授予“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
民事检察业务标兵
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
民事检察业务能手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