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一女子在河东某酒家门口买月饼时遭到男子殴打,该男子还挥拳袭警!

8月13日上午10时许

梧州市公安局红楼派出所(合署)

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梧州市万秀区南环路某酒家有人打架

“是我打人的,我承认!我打人了能怎么着?”一男子挑衅处警民警。8月13日上午10时许,梧州市公安局红楼派出所(合署)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梧州市万秀区南环路某酒家有人打架。红楼派出所(合署)立即安排警力赶赴事发地点进行处置工作,经了解,一名中年妇女在南环路某酒家门口购买月饼时,无故遭到一名男子殴打。

在现场,民警找到涉案男子李某飞,依法对其进行基本信息询问。询问过程中,李某飞拒不配合民警现场执法,气焰嚣张,口出狂言。言语挑衅间,李某飞突然冲过去挥拳袭击现场协助执行职务的辅警。民警在对李某飞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遭到李某飞暴力反抗。

目前,李某飞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扰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正式入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万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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