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这里,我们想对陪伴孩子学习生活、守护家人安全健康的家长朋友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该《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落实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让我们家校携手,同向同力,合理安排孩子学习、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西青区教育局特向广大学生家长提出如下建议:
1.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和人才观。重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成才中无可替代的作用,重视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在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孩子的好榜样。引导孩子养成做家务的意识和健康使用电子产品的习惯,培养孩子在阅读、艺术、运动等方面的高雅情趣,鼓励孩子参与研学实践或者志愿服务,注重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切实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引导孩子做好阅读积累,杜绝“校内减负、校外增负”。鼓励孩子在校认真学习、掌握知识,尊重孩子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安排每日作息时间。一方面要保证孩子的充足睡眠,鼓励孩子参与劳动实践和体育锻炼;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孩子有充足的时间自主阅读、独立思考、动手探究等深度学习。鼓励孩子自主管理、规律作息,养成科学健康的作息习惯,以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3.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位家长不要盲目跟风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尊重孩子成长规律。西青区教育局将着力在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等方面,发挥好学校在立德树人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积极创新育人新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发生。
西青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将在办学许可证中载明办学内容是否为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加强“双减”工作的社会监督,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西青区教育局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27391626,请各位家长对违规举办培训班的机构进行监督。
家长朋友们,教育工作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密切协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落实“五项管理”,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努力,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理念,尊重孩子的兴趣和选择,加强家校沟通交流,让教育回归本义,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