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高考新政:报名条件调整为“户籍+学籍”

蓝鲸教育8月16日讯 今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021年11月初)开始,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

《通知》指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天津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通知》中所列出的高考报名条件,与天津市原有高考报名政策相比,有两点主要变化:一是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应届毕业生增加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要求,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分别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二是分别明确过渡政策期间及过渡政策结束后,户籍办理的截止时间。

《通知》还明确,对于3年过渡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另悉,天津市教委同步公布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两个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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