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海法院静海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被告李某当场履行赔偿款14000余元。
今年6月,在天津市静海区某KTV二楼楼道内,原告刘某与案外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李某无故上前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多处受伤,刘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冤家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李文有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既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阐释,分清过错责任,反复做思想工作,又从人情事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精神抚慰,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出让步,被告李某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一笑泯恩仇,矛盾巧化解。静海法院将始终坚守为民服务之心,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全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静海镇法庭
编辑:刘艺瑶
审核:杨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