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通知〉的解读》于今日正式公布。据了解,自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021年11月初)开始,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的要求。
市招生委员会按照“加学籍、分步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经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比较论证,制定了《通知》。《通知》中所列出的高考报名条件,与我市原有高考报名政策相比,有两点主要变化:
一是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应届毕业生增加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要求,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分别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
二是分别明确过渡政策期间及过渡政策结束后,户籍办理的截止时间。
另悉,市教委同步公布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两个配套文件。我市16个区在各区政府(或教育)官网同时公布了转学工作方案,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可进行查看,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昨天
天津发布高考报名新政
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开始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户籍+学籍”的要求
实行3年过渡政策
今天
天津16个区分别公布
转学工作方案
各区均于8月17日起开始报名
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可进行查看
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静海区
8月16日,《静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静海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 转学的实施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
2019级、2020级: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8:30至8月31日18:00;填报志愿2021年9月1日8:30至18:00;核验材料2021年9月2日、3日;统一测试9月4日;报到上课9月6日至10日。
2021级:具体安排2021年底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 > 教育”(http://www.tjjh.gov.cn/jhqzf/zjjh/bmfw/jy/)公布,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
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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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平稳有序做好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坚持公平普惠原则,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秩序,全力做好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转入条件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天津市静海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二)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安置原则。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置入学。
(二)公平公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转学安置工作,做到统一报名、统一审核、统一测试、统一安置,为学生提供公平的转学机会。
(三)保障入学原则。区教育局充分挖掘高中学校学位资源,统筹调配师资,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四、工作安排
(一)2019级、2020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
2.填报志愿。2021年9月1日8:30至18:00,请学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参考公布的各学校转学计划进行志愿填报,学生要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序填报学校及学科组合。
3.核验材料。2021年9月2日、3日,学生及家长携带天津市静海区常住户口簿、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首页、学生本人页、身份证都印在一张A4纸上),严格按照报名系统预约的核验时间,到区教育局为民服务处(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区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4.统一测试。9月4日,学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中转学报名审核测试学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测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2)测试具体时间:上午 8:00- 9:30语文(不考作文);上午10:00-11:30 数学;下午14:00-15:30 英语(不考听力)
(3)测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5.安置办法。按照各学校转入学生计划、学生的测试成绩和转学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学校。
(1)转学安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所谓“分数优先”即分数高的学生优先安置;所谓“遵循志愿”即当学生满足多所学校及学科组合条件时,优先安置志愿靠前的学校及学科组合。
(2)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安置;如果语文成绩也相同,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置。
(3)报到上课,9月6日至10日,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到校报到上课时间,学生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
6.办理手续。学生报到上课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协调原学籍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完成网上转学流程。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
符合转学条件但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未参加区统一测试的学生,务必于2021年10月31日18:00前,携带户口簿到静海区教育局申请转学,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确因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暂不来津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妥善安置转学。
(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具体安排2021年底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 > 教育”(http://www.tjjh.gov.cn/jhqzf/zjjh/bmfw/jy/)公布,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
五、组织保障
区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教师工作科、素质教育科、校园安全与政策法规科、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具体负责转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对于符合条件的2019级、2020级外省市转入学生,各接收学校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为拟接收的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2021级外省市转入学生,各接收学校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为拟接收的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
4.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上课,任何学校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查实为空挂学籍的,依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落实天津市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携带《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中转学报名审核测试学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如实提供转学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来津现场核验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在进行现场核验材料时同步核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接种人员做好登记。同时查验学生及家长当天的天津市健康码绿码(手机显示)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显示)。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022级及以后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静海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真正忍辱,是在不如你的人,他的地位比你低下,他的智慧不如你,他的学问不如你,他一切一切都不如你,他对你不客气,你能以忍耐,这才叫忍辱。这忍辱,不是忍地位比你高的人,比你地位高上,那是你向他的势力屈服,不是真正的忍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