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
天津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
暨全国消防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专业精神,造就更多精益求精、技术精湛的“工匠精英”,激励广大消防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消防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现将南开赛区选拔赛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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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8月17日-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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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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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在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在岗人员。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在2020年8月1日前入队并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社会救援组织于2021年1月1日前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规模不少于30人,报名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搜救犬训导员从事搜救犬训导工作1年(含)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参赛犬须是官方注册登记的工作犬,病犬及发情期母犬禁止参赛。
(五)消防设施操作员须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工作2年(含)以上,且取得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并提供2年社保缴纳记录。
(六)消防装备维护员须取得B2(或A2、A1)驾驶证。
(七)报名人员须提供半年内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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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项目
此次大赛共设“6个竞赛项目”,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通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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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措施
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通信员等5个竞赛工种(项目)各选拔3名队员(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不少于2名),消防设施操作竞赛项目选拔1名队员,以区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市决赛。在全国竞赛中,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和铜牌,其中金牌选手授予大赛荣誉金头盔;第4至15名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一)各竞赛项目的前5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参赛选手,在各竞赛项目中取得第1名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取得第2、3名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五)对获各竞赛项目决赛前5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竞赛项目决赛6-2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六)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宣传媒体,颁发“特别贡献单位”奖牌;对组织竞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在大赛期间参与技能展示和交流互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质支持单位”奖牌;对在大赛中获得金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对在大赛执裁中表现优异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赛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是国家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也是展示新时代消防行业技能人才新风采、新形象的舞台和检验职业技能水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的擂台。该大赛明确的奖励措施,荣誉份量重、规格等级高、优待政策多,希望符合参赛条件人员积极报名、踊跃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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