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21时40分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在滨玉公路沿线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时,交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
现场检测发现,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经血液检测,还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将其移送属地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于任何一名驾驶人都适用,驾驶人要从内心深处消除侥幸心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驾、醉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交警将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